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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霨
鎖定
潘霨於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捐納得九品銜,任蘆溝橋典史。咸豐元年(1851年),補順天府西路廳同知,任司獄。後昇天津知縣,曾奉召為孝成皇后治癒風疾。咸豐九年(1859年),任昌平知州。同治元年(1862年),遷天津知府,擢山東登萊青道。同治七年(1868年),遷兩浙鹽運使,調山東鹽運使,次年,升按察使,調任福建按察使,後又升布政使。同治十三年(1874年),赴台灣幫辦海防事宜。光緒三年(1877年),起補湖北布政使,次年遷巡撫。光緒八年(1882年),起補江西巡撫,光緒十年(1884年),奉召入京供職,次年任貴州巡撫,興辦實業,禁種罌粟,教民改植稻桑,手輯《蠶桑事宜》刊行郡縣,成效卓著。光緒十七年(1891年),潘霨因病辭歸,後卒於光緒二十年(18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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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處時代
- 清朝
- 出生地
- 江蘇吳縣
- 出生日期
- 1826年
- 逝世日期
- 1894年
- 本 名
- 潘霨
潘霨簡介
由監生於道光二十九年在順天府捐輸經費,保奏以從九品分發直隸。
潘霨平生
咸豐元年(1851)補西路同知司獄,旋改捐布政司理。閲四年,署天津縣知縣,旋捐升知州。
咸豐十年(1860)補昌平州知州,是年因彈壓土匪,保護城池,經監管順天府府尹張祥河等保奏,奉旨賞戴花翎。
同治元年(1862)提升為天津府知府。
同治七年(1868)升任山東鹽運使。八年升任山東按察使,同年調任福建按察使,次年又升任福建布政使。
光緒三年(1877)四月任湖北布政使。四年十月接任湖北巡撫。光緒八年(1882)任江西巡撫。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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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呈福建布政使潘霨履歷單》,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硃批奏摺檔,檔號04-01-12-0493-115
- 2. 李峯,湯鈺林編著.蘇州歷代人物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6
- 3. 潘霨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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