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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兒
(蕭寶卷妃嬪)
鎖定
潘玉兒人物生平
潘玉兒入宮改姓
潘玉兒,亦稱潘玉奴,本姓俞,名尼子,原是大司馬王敬則的樂伎。
[1]
後來,潘玉兒被蕭寶卷納入宮中,深得蕭寶卷的寵幸
[2]
,蕭寶卷的太子蕭誦的生母黃貴嬪很早去世,蕭寶卷就讓潘玉兒撫養蕭誦,並封潘玉兒為貴妃。
[4-5]
潘玉兒奢華生活
永元三年(501年),宮中發生大火,三千多間宮殿都被燒燬。
[7]
蕭寶卷於是在各處重建宮殿,建有芳樂、芳德、仙華、大興、含德、清曜、安壽等宮殿,並另外給潘玉兒建起神仙、永壽、玉壽三殿,都在周圍用金壁加以裝飾。其中玉壽宮的飛仙帳,四面都是綺繡,窗户間都畫着神仙。又畫作七賢,全部以美女侍候在旁邊。用金銀鑿成題字,靈獸、神鳥、風雲、火炬作為玩物裝飾。椽子的外端都掛着風鈴。江東的舊物,有古玉律數枚,都拆開用以裝飾笛子。莊嚴寺的玉製九子鈴、外國寺中的佛面光相,禪靈寺塔上的各種寶物耳環,都剝取下來用作潘玉兒殿中的裝飾。
[8]
蕭寶卷又命人把金子鑿製成蓮花貼在地上,讓潘玉兒在上面行走,説:“這叫做步步生蓮花。”
[9]
潘玉兒的服飾用具,無不是盡意挑選的珍奇之品,如此奢侈,以致府庫中舊有的物品,不再能滿足其用。蕭寶卷於是派人以高價收買民間的金玉寶器,價格皆高於正常價格數倍。蕭寶卷還讓人把京城建康(今江蘇南京)的酒税全都摺合成銀錢交入官庫,就這樣仍不能滿足後宮之用。
[10]
蕭寶卷命令揚、南徐二州的橋樑、塘壩、丁役折計工程價值,斂取現錢,供應太樂和主衣庫的日雜費用。因此各處的水塘溝渠,全都廢毀。蕭寶卷還命令交納賦税的百姓上貢錦雞頭,白鶴翎、白鷺羽毛
[11]
,此類斂財名目成百上千,無窮無盡。
[12]
蕭寶卷後來在芳樂苑中建立一個集市,讓宮人、宦官們充當小販,讓潘玉兒做市令,他自己則自任集市的錄事,如果誰稍有過失,潘貴妃就把其交給衞士杖責。蕭寶卷小有得失,潘玉兒就用棍子打他,於是他命令武士們打時不得使用杖和實芯的荻杆。
[14]
蕭寶卷雖然畏懼潘玉兒,卻暗地裏和她的姐妹們淫通。蕭寶卷每次出遊,潘玉兒乘着小車,宮人都露出褲子,穿綠絲鞋,蕭寶卷自己穿着軍服騎馬跟在後面。蕭寶卷又開渠立壩,親自拉船,壩上開店,坐在那裏賣肉。當時百姓有歌謠説:“閲武堂,種楊柳,皇上賣肉,潘妃賣酒。”
[15]
潘玉兒國破被殺
永元三年(501年),蕭寶卷遇害,雍州刺史蕭衍立蕭寶卷之弟蕭寶融為帝,是為齊和帝。當時蕭衍聽聞潘玉兒美貌無比,想納她為妾,便詢問侍中、領軍將軍王茂,王茂説:“使齊朝滅亡的就是這個女人,您如果留下她,恐怕要招來外界的議論。”蕭衍便沒有納潘玉兒。軍官田安請求蕭衍把潘玉兒賞給自己做妻子,潘玉兒哭道:“以前受君主恩遇,如今怎麼能匹配給下人。我只有一死了之,決不再受辱!”於是,蕭衍下令把潘玉兒勒死在獄中
[16]
,潘玉兒死後光潔美豔一如生前,用車把她的屍體拉出去時,將校們居然都按捺不住,做出許多猥褻行為。
[17]
潘玉兒歷史評價
蔡東藩:纖足風開自六朝,蓮花生步不勝嬌;美人未必能傾國,禍水都從暗主招。
[20]
潘玉兒軼事典故
當時有一種説法,南朝宋文帝劉義隆有位妃子潘妃,而宋文帝在帝位三十年,蕭寶卷也想像宋文帝那樣在位幾十年,於是把潘玉兒改姓潘,潘玉兒的父親俞寶慶也隨着改姓潘。潘玉兒放縱恣肆,威風橫行遠近,她的父親潘寶慶和一羣小人共同施展毒計,誣告富人有罪,霸佔其田宅資財。 蕭寶卷不知道是自悟還是從別人處學得的經驗,反正他對女人的美足有一份特殊的嗜好就是了。他發現潘妃的足美是他自己在後宮中調查研究挖掘出來的,更因此封她為“貴妃”,得空便握住她的足踝,搓之,揉之,捏之,聞之,甚至吻之,齧之。偶而咬痛了潘玉兒的足趾,潘玉兒便毫不客氣地用杖怒擊其背;蕭寶卷反而愈覺刺激,如此看來,這位皇帝還有一份濃烈的“受虐”傾向。
潘玉兒史籍記載
《南齊書·卷七·本紀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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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兒家族成員
父親:潘寶慶(本名俞寶慶)。
丈夫:東昏侯蕭寶卷。
潘玉兒文學形象
唐代·周曇《六朝門·齊廢帝東昏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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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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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史·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七》:所幸潘妃本姓俞名尼子,王敬則伎也。
- 2. 《南齊書·卷二十·列傳第一》:帝寵潘妃,後不被遇。
- 3. 《南齊書·卷七·本紀第七》:拜愛姬潘氏為貴妃,乘卧輿,帝騎馬從後。
- 4.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太子所生母黃貴嬪早亡,令潘妃母養之。拜潘氏為貴妃,乘卧輿,帝騎馬從後,著織成袴褶,金薄帽,執七寶縛槊。
- 5. 《南史·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七》:或雲宋文帝有潘妃,在位三十年,於是改姓曰潘,其父寶慶亦從改焉。
- 6.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潘妃生女,百日而亡,制斬衰絰杖,衣悉粗布。
- 7.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三年,殿內火。合夕便發,其時帝猶未還,宮內諸房閣已閉,內人不得出,外人又不敢輒開,比及開,死者相枕。領軍將軍王瑩率眾救火,太極殿得全。內外叫喚,聲動天地。帝三更中方還,先至東宮,慮有亂,不敢便入,參覘審無異,乃歸。其後出遊,火又燒璇儀、曜靈等十餘殿及柏寢,北至華林,西至秘閣,三千餘間皆盡。
- 8.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於是大起諸殿,芳樂、芳德、仙華、大興、含德、清曜、安壽等殿,又別為潘妃起神仙、永壽、玉壽三殿,皆幣飾以金璧。其玉壽中作飛仙帳,四面繡綺,窗間盡畫神仙。又作七賢,皆以美女侍側。鑿金銀為書字,靈獸、神禽、風雲、華炬,為之玩飾。椽桷之端,悉垂鈴佩。江左舊物,有古玉律數枚,悉裁以鈿笛。莊嚴寺有玉九子鈴,外國寺佛面有光相,禪靈寺塔諸寶珥,皆剝取以施潘妃殿飾。
- 9.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三》:鑿金為蓮華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華也。”
- 10.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三》:後宮服御,極選珍奇,府庫舊物,不復周用。貴市民間金寶,價皆數倍。建康酒租皆折使輸金,猶不能足。
- 11.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三》:又訂出雉頭、鶴氅、白鷺縗。
- 12.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潘氏服御,極選珍寶,主衣庫舊物,不復周用,貴市人間金銀寶物,價皆數倍。虎珀釧一隻,直百七十萬。都下酒租,皆折輸金,以供雜用。猶不能足,下揚、南徐二州橋桁塘埭丁計功為直,斂取見錢,供太樂主衣雜費。由是所在塘瀆,悉皆隳廢。又訂出雄雉頭、鶴氅、白鷺縗,百品千條,無復窮已。
- 13.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潘妃放恣,威行遠近。父寶慶與諸小共逞奸毒,富人悉誣為罪,田宅貲財,莫不啓乞。
- 14.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四》:又於苑中立市,使宮人、宦者共為裨販,以潘貴妃為市令,東昏侯自為市錄事,小有得失,妃則與杖;乃敕虎賁不得進大荊、實中荻。
- 15.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又於苑中立店肆,模大市,日遊市中,雜所貨物,與宮人閹豎共為裨販。以潘妃為市令,自為市吏錄事,將鬥者就潘妃罰之。帝小有得失,潘則與杖,乃敕虎賁威儀不得進大荊子,閣內不得進實中荻。雖畏潘氏,而竊與諸姊妹淫通。每遊走,潘氏乘小輿,宮人皆露褌,着綠絲紘,帝自戎服騎馬從後。又開渠立埭,躬自引船,埭上設店,坐而屠肉。於時百姓歌雲:"閲武堂,種楊柳,至尊屠肉,潘妃酤酒。”
- 16.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四》:潘妃有國色,衍欲留之,以問侍中、領軍將軍王茂,茂曰:“亡齊者此物,留之恐貽外議。”乃縊殺於獄,並誅嬖臣茹法珍等。
- 17. 《南史·卷五十五·列傳第四十五》:時東昏妃潘玉兒有國色,武帝將留之,以問茂。茂曰:“亡齊者此物,留之恐貽外議。”帝乃出之。軍主田安啓求為婦,玉兒泣曰:“昔者見遇時主,今豈下匹非類?死而後已,義不受辱。”及見縊,潔美如生。輿出,尉吏俱行非禮。
- 18. 《南史·卷五十五·列傳第四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03]
- 19.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04]
- 20. 第三十六回 江夏王通叛亡身 潘貴妃入宮專寵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1-04]
- 21. 《南齊書·卷七·本紀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11]
- 22. 《南齊書·卷二十·列傳第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11]
- 23. 《南史·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11]
- 24.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11]
- 25.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11]
- 26. 齊。潘妃 .全唐詩庫[引用日期2014-07-03]
- 27. 漢皇迎春詞 .全唐詩庫[引用日期2014-07-03]
- 28. 六朝門。齊廢帝東昏侯 .全唐詩庫[引用日期2014-07-03]
- 29. 臨江仙 .全唐詩庫[引用日期2014-05-03]
- 30. 《蘇軾集·卷十八》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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