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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民表

鎖定
潘民表(?—1902)字振聲,江蘇陽湖人,清朝官吏。同治十二年舉人。
所處時代
清朝
逝世日期
1902年
本    名
潘民表
性    別
籍    貫
江蘇陽湖
光緒初,數募金賑直隸、河南、山西諸行省。十五年,山東河決,凡賑歷城、齊河、臨邑、齊東、濟陽、惠民、商河、青城、濱、沾化、海豐、陽信、蒲台十三州縣。閲四年始竣。災民無歸者眾,民表於歷城卧牛山建屋五百間、窩棚千間居之,使植桑麻,興耕織,疾病婚嫁,皆有資助。別建工廠百間,義塾八所,設教養局董之。因其規畫,歷十年之久,多有藝成自給者,乃以經費改設蒙養學堂。
十九年,賑山西大同邊外豐鎮諸廳,亦仿卧牛山成法,收集教養之,尋以州同就職山東,署恩縣,補平度,擢泰安知府。二十八年,河決利津,詔頒內帑十萬,大吏檄民表去任專賑事。晉道員,發陝西,筦農工商礦局。民表諗同官縣土質宜磁,建磁窯同官,興大利。貲竭將中輟,請兼盩厔釐榷,以羨餘助磁業,仍不給,且虧税,計無所出,竟仰藥死,時論惜之。
民表瘁於賑務二十餘年,每遇災祲,呼籲奔走,置身家不顧,敝衣草履,躑躅泥塗,面目黧黑,非人所堪,貲斧悉自貸。及服官,俸入悉以償賑債,充賑用。自義賑風起,或從事數年,由寒儒而致素豐。如民表之始終無染,歿無餘貲者,蓋不數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