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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東昇
(福建省公安廳黨委原委員、福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
鎖定
潘東昇(1964年9月-2021年9月25日),男,漢族,福建平潭人,199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福州大學計算機軟件專業畢業。
[1]
曾任福建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福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督察長。
2021年10月,福建省委追授潘東昇同志“全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追授潘東昇同志“八閩楷模”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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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決定在全省黨員、幹部中廣泛開展向潘東昇同志學習活動;
[10-11]
11月15日,中宣部舉行追授潘東昇同志“時代楷模”稱號發佈儀式
[11]
;2021年12月,入選“年度致敬英雄”
[15]
。
潘東昇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 福州大學計算機科學系軟件專業學生
1984.08--1985.08 福建省公安廳科技處見習幹部
1985.08--1986.07 福建省公安廳科技處科員
1986.07--1991.06 福建省公安廳十一處計算機科科員
1991.06--1993.12 福建省公安廳十一處計算機監察科科員
1993.12--1997.05 福建省公安廳十一處計算機副科級偵查員
1997.05--2000.10 福建省公安廳十一處安全監察科副科長(正科級)
2000.10--2005.10 福建省公安廳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副處長
2005.10--2006.07 福建省公安廳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副處長、調研員
2006.07--2010.06 福建省公安廳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總隊政委
2010.06--2014.04 福建省公安廳科技通信處處長
2014.04--2016.06 福建省三明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16.06--2016.10 福建福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福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福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10--2017.02 福建福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福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福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任武警福州市支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潘東昇因公殉職
2021年9月26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發佈訃告稱,福建省公安廳黨委委員、一級巡視員、福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潘東昇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積勞成疾,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經全力搶救無效,於2021年9月25日12時35分不幸因公殉職。
[5]
潘東昇人物貢獻
潘東昇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中宣部追授潘東昇同志“時代楷模”稱號。
[11-12]
潘東昇人物評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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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潘東昇任福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徐凡新不再擔任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6-06-15]
- 2. 市武警支隊第一政委宣佈命令大會召開 .福州[引用日期2016-10-20]
- 3. 陳為民當選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尤猛軍當選福州市長 .閩南網[引用日期2017-01-14]
- 4. 福州任命30多名政府部門一把手!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02-28]
- 5. 福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潘東昇因公殉職 .中國青年報社[引用日期2021-09-26]
- 6. 福建省委追授潘東昇同志“全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百家號-福建日報[引用日期2021-10-09]
- 7. 中共福州市委重要決定! .福州新聞網[引用日期2021-10-10]
- 8. 這位公安局長犧牲後,一城人淚目…… .人民公安報[引用日期2021-10-21]
- 9. 福建省委宣傳部追授潘東昇同志“八閩楷模”稱號 .福建日報[引用日期2021-10-23]
- 10. 向潘東昇同志學習! .中國警察網[引用日期2021-11-07]
- 11. 中宣部舉行追授潘東昇同志“時代楷模”稱號發佈儀式 .福建省公安廳[引用日期2021-11-19]
- 12. 中宣部舉行追授潘東昇同志“時代楷模”稱號發佈儀式 .福建省公安廳[引用日期2021-11-19]
- 13. 公安機關6名個人和1個專項行動獲獎! .中國警察網[引用日期2021-12-03]
- 14. CCTV2021年度法治人物評選揭曉,一位女檢察官當選!還有一位檢察官獲致敬英雄榮譽 .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1-12-05]
- 15. 2分鐘閩式新聞早點(12月6日) .福建日報[引用日期2021-12-06]
- 16. 第五期全國“公安楷模”發佈活動舉行-中國長安網 .中國長安網[引用日期2021-12-28]
- 17. 2021年度法治人物 .北京政法[引用日期2022-02-18]
- 18. 公示!福建擬推薦他們參評公務員最高榮譽 .福建日報[引用日期2022-05-09]
- 19. 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 .其他.2022-07-11
- 20.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表彰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的決定(3) .新華社[引用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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