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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春吉

鎖定
潘春吉,男,滿族,1965年9月出生,遼寧岫巖人,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法學學士。
現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廳長(正廳長級)兼省河長制辦公室副主任。
中文名
潘春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滿族
籍    貫
遼寧岫巖
出生日期
1965年9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潘春吉人物履歷

1985年09月至1989年07月,中國人民警官大學警衞安全專業學習。
1989年07月至1990年07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處見習參謀、見習正排職參謀。
1990年07月至1992年12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處副連職參謀。
1992年12月至1995年06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處正連職參謀。
1995年06月至1997年12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處副營職參謀。
1997年12月至1999年02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處正營職參謀。
1999年02月至2000年06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處外賓警衞科副科長(正營職)。
2000年06月至2003年02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局首長處副處長。
2003年02月至2004年10月,遼寧省公安廳警衞局三處處長。
2004年10月至2007年02月,遼寧省公安廳紀委副書記、遼河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長(正處級)。
2007年02月至2008年07月,遼寧省公安廳遼河公安局局長(正處級)。
2008年07月至2009年04月,遼寧省公安廳遼河公安局局長(副廳級)。
2009年04月至2015年12月,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期間:2014年3月至2014年4月,遼寧省委黨校市廳級領導幹部第49期進修班學習)。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遼寧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組長、省公安廳黨委委員。
2017年11月至2019年04月,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 [1] 
2019年04月至2019年07月,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廳長(正廳長級)。 [2] 
2019年07月至今,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廳長(正廳長級)兼省河長制辦公室副主任。 [3] 
2023年01月,政協遼寧省第十三屆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5] 
中國共產黨遼寧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 [4]  、政協遼寧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6]  遼寧省警察協會第二屆理事會會長 [7] 

潘春吉所獲榮譽

先後榮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受嘉獎1次,被評為遼寧省公安廳先進工作者3次、優秀幹部1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