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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鎖定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為漯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現任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郭海平 [5-6] 
中文名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外文名
Luohe City Administration Bureau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郭海平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我市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城市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專業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城市管理的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市道路、橋涵、供排水和環衞等市政公共設施的運行管理;負責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管理。
(四)負責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的運行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五)負責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衞生管理。負責城市公共場所的維護、利用、施工管理,停車場的設置管理,臨街建築物、構築物容貌管理,户外廣告及門匾標牌設置管理等;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及其他垃圾的處置管理等。
(六)負責城市公園、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違法建設治理、環境保護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八)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
(九)負責推進城市管理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發展。
(十)負責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和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工商管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水務(水利)管理方面、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查處城市建成區、跨區域和重大複雜案件等。
(十一)負責具體指導和監督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4]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 會務、機要、檔案以及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 政務公開、網絡管理等工作; 負責政務督查、 目標管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建議、 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二)人事科(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政治理論學習、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統戰和工、青、婦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城市綜合執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報批、備案工作;負責統一規範城市綜合執法工作依據、程序及執法文書;負責城市綜合執法裝備及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普法教育、 執法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件的審核和備案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案件工作;指導縣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根據授權,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工作。
(四)市政公用管理科。負責制訂市政設施養護標準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水系保潔管理;負責市政設施養護市場的管理,督導市政設施的運轉監測與養護維修;負責城區道路照明和城市夜景的管理工作並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負責城區內公共自行車運營的監管和考核工作;負責城市防汛日常工作;負責供水、供電、供暖、供氣等城市公用事業的運行管理;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和市場準入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落實公用事業安全責任制,調查處理各類安全事故。
(五)園林綠化管理科。負責全市城市公園、城市綠化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城市公園、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公共綠化工程、城市居住區和單位庭院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查、施工監督和達標驗收、評比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臨時佔用城市綠地、砍伐和移植城市樹木及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
(六)市容環衞管理科。負責擬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 負責指導各區及相關部門的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 負責市容環衞設施的選址、設計審查、 竣工驗收和管理; 負責城市特種垃圾、建築垃圾和各種生活垃圾的管理; 負責停車場和牆體清洗、車輛清洗等專業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城市户外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户外裝修管理工作;負責沿街設置城市傢俱的管理;負責臨時佔道的停車場、市場、商亭和攤點羣的審查。
(七)行政執法協調科。負責編制城市綜合執法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與有關單位的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綜合執法司法保障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城市綜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縣級城市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綜合執法數字化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違法建設治理、環境保護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八)監督檢查科。負責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綜合執法業務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城市綜合重大執法案件及跨區域案件的督查;負責對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和現場查處糾正;受理、調查對城市綜合執法行為的投訴和舉報;負責建立完善本市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城市綜合執法數字化平台執法案件的督辦工作;對城市綜合執法方面社會熱點難點等問題開展調研, 提出政策建議。
紀檢監察按照紀委派駐機構改革要求納入綜合派駐。 [4]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現任領導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郭海平 [5]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振江 [2]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小濤 [2]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市環境衞生服務中心主任:趙曉紅 [2]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副調研員:劉浩洪、陳長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