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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水縣行政審批局

鎖定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漣水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是漣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行政審批制度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
辦公地址
漣水縣泰山路9號
所屬部門
漣水縣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陸士國(局長)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決定,創新和完善相關工作體制機制。
(二)負責縣政府相關部門承擔的部分行政許可職責和相關行政性收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負責統一組織實施隸屬於縣行政審批局審批事項所涉及的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統一協調派駐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
(四)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進行規範和優化,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相關信息數據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牽頭有關部門加強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對所有進駐縣政務大廳的審批和服務行為進行效能督查,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檢查考核。
(八)負責督促縣各相關單位將涉及工程建設項目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及備案全部入駐縣政務大廳,形成建設項目閉環式審批服務鏈條,並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全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服務效率的監管考核。
(九)負責全縣為民服務、便民服務體系建設,指導“12345”民生服務中心和投資項目代辦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公共服務運行規程和考核體系。
(十)負責向各職能部門推送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各職能部門應當將事中事後監管信息、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規章調整情況,以及相關政策文件及時推送或轉交縣行政審批局。
(十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等,研究制定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規範性文件,管理、監督、規範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依法查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投訴事項,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情況。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管理科)。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推進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機關電文、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後勤、雙擁、對外交流等工作;負責起草、審核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文件;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和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節能減排、安全保衞、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事項管理、考核工作;負責行政許可收費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黨組會議、辦公會議及內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實等工作。
(二)效能督查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以及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管理、督查、日常考核工作,制定、實施考核及獎懲方案;負責落實市縣關於加強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的要求;負責研究制定軟環境建設的發展規劃、有關制度規定及宣傳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鎮(街道)、開發區為民服務中心抓好工作作風、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受理軟環境建設方面的各類投訴;受理相關信訪投訴並提出處理意見;做好其他與效能督查相關的工作。
(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政策法規科)。負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局貫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和窗口建設標準化工作;指導、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並聯審批、集中會辦和網上辦理;負責行政審批程序的合法性審核;負責組織接受上級部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策法規的宣傳、推動和實施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程序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網絡信息技術科。負責全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相關信息數據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務大廳網絡平台軟、硬件建設和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全縣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指導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網功能開發、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等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政務服務網絡平台建設。
(五)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負責制定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規範性文件;承擔管理、監督、規範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工作;負責擬訂、更新進場交易目錄工作;負責依法查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投訴事項;負責統計、彙總和審核全縣各單位上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計劃,審核公共資源交易方式;負責審查交易雙方或各方代理機構的資格、資質工作;承擔進場交易數據統計工作;負責建立、管理、監督使用評標專家庫,記錄招標採購人不良行為;研究處理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六)綜合審批科(基層科)。負責經濟審批科、建設審批科、社會事務審批科劃轉事項以外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負責對納入縣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進行組織、協調、監督、考核及業務數據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對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全縣為民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中心的建設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工作。
(七)經濟審批科。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八)建設審批科。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九)社會事務審批科。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十)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人事檔案、教育培訓、考核、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青婦等工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評聘、人才交流與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以及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人員的年度考核等工作。 [2]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人員編制

縣行政審批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設科長(主任)10名,副科長(副主任)11名。 [2]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其他事項

縣行政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行政審批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漣水縣行政審批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漣水縣行政審批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置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縣委、縣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2]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現任領導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局長:陸士國 [1]  [5] 

漣水縣行政審批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漣水縣行政審批局機關黨支部被中共淮安市委授予“淮安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