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民系

鎖定
民系(the branches of nationality) [2]  又稱為“次民族”(sub-nation)、“亞民族”,是指“民族”中的一個分支,分支內具有共同或同類的語言、文化、風俗,相互之間認同。 [1]  [3] 
1933年,廣東學者羅香林在《民族與民族的研究》一文首次提出了“民系”的概念,用以解釋民族裏頭種種支派。 [4-5] 
中文名
民系
別    名
次民族、亞民族
釋    義
民族內部的分支
提出者
羅香林
提出時間
1933年

民系概念起源

20世紀以前,關於漢族差異性的研究非常的少。到1930年代,廣東學者羅香林意識到,漢族等龐大的民族,會因為時代和環境的變遷,逐漸分化,形成微有不同的亞文化羣體,為描述這些亞文化羣體,他首創了“民系”的術語。 [3]  羅香林使用民系這個詞主要是為了研究客家人。而在中文語境以外,這種亞文化羣體往往用“亞民族”來指代。 [6] 

民系基本內涵

按照學術界的普遍看法,它是指“民族”中的一個支派,支派內具有共同或同類的語言、文化、風俗,相互之間認同。它既有民族的共性,又有區分於同一民族中其他羣體的個性。 [1]  [3]  同一民系的人生活在相同或相近區域,有相同的區域認同。區域認同往往成為民系的名字,如潮州民系。在漢族諸民系中,客家是唯一一個不以地域命名的民系。同一民系的人也往往對某一特定事物有強烈的認同感,認為這一事物代表了所屬民系的某些特性和精神傳統。 [3] 
也有人引申了“民系”的概念,用來指同屬於同一地區有相互認同的人,不一定滿足符合內部語言、文化、風俗相同的要求。例如,“老表”指江西人(贛民系)。這種引申的“民系”概念使用較少,一般稱為“某某人”,如江浙人”、“東北人”等。因此,“民系”在用於漢族時,基本上只運用於廣東、福建等省內各族羣語言、文化、風俗等差異較大的地區。 [3] 

民系民系劃分

嚴格意義上來説,學界並沒有對全國範圍的民繫有明確的劃分。“民系”概念的提出者羅香林,也只是在《客家研究導論》一書中,對漢族民系做了簡單劃分。
羅香林認為自魏晉南北朝以來,漢族逐漸分化成北系漢人和南系漢人。其中的南系漢人,經唐末五代的遷移分居後,又分化為若干不同的民系。其中最顯著的有五個,“一為越海系,即江浙系;二為湘贛系;三為南漢系,即兩廣本地系;四為閩海系,即今閩粵福老系;五為閩贛系,即今閩贛粵客家系。” [7] 
越海系(江浙系)醖釀時期雖較其他四係為早,但是其特性的形成或與五代時吳越、南唐的建國有關。
湘贛系的形成,則與五代時楚王馬殷的建國有關。 [7] 
南漢系(又稱廣府系)的形成,則與五代時期劉巖建國南漢有關。
閩海系(福老系)、閩贛系(客家系)二系的形成,則與五代時期王審知稱王八閩有關。
羅香林認為,以上各民系的分化和形成,大體醖釀於隋唐,完成於宋初。 [8] 
參考資料
  • 1.    羅可羣著:《廣東客家文學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第12頁。
  • 2.    王東著:《客家學導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6頁。
  • 3.    張積家著:《民族心理學》(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9年3月,第13頁。
  • 4.    羅香林著:《客家研究導論·外一種·客家源流考》,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8年4月,第12頁。
  • 5.    羅香林:《民族與民族研究》,《國立中山大學文史研究所月刊》,1933年第1卷第1期,第47-61頁。
  • 6.    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構建廣府學》,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7年11月,第176頁。
  • 7.    羅香林著:《客家研究導論·外一種·客家源流考》,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8年4月,第69頁。
  • 8.    羅香林著:《客家研究導論·外一種·客家源流考》,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8年4月,第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