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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漢中市地方政府主管漢中市發展和改革的政府機構。
中文名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機構類型
黨政機關
機構地址
陝西省漢中市漢台區東塔北路 
郵政編碼
723000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職能轉變
1.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下放的職責
(1).5億元以下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規定以外社會事業項目備案權限下放縣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
(2).《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規定以外其它外商投資項目核准下放縣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
(3).企業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鼓勵類年審下放縣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
(4).縣級新建廉租住房、棚户區改造(含城市、工礦、農墾、林業)項目的初步設計及實施方案(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審批權限下放縣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
3.調整的職責
(1).將市發改委承擔的市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衞生和計劃生育局。
(2).將原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承擔的研究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市發改委。
4.承接的職責
承接已由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5.強化的職責
(1).加強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研究和中長期規劃、計劃的編制,加強規劃的引領、導向作用;加強宏觀經濟運行監測研判,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及意見建議;綜合運用宏觀調控政策措施,促進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結構優化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
(2).加強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政策研究、目標制定、規劃導向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循環產業體系。
(3).加強具有戰略性、全局性和關係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的謀劃。
(4).統籌推進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引導各區域明確定位、發揮優勢、協調發展。
(5).加強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協調和統籌推進,指導銜接專項改革工作。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向市人代會及其常委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三)負責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形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和創業、產業投資基金建設。
(四)統籌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五)規劃並協調實施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固定資產投資。負責徵集、彙總、審核全市年度重大建設項目,申報省考市重點產業類項目,牽頭協調推進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前期項目,組織全市重點項目的檢查、評估和考核工作;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爭取並安排中、省、市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招投標工作和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規劃全市生產力佈局。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編制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
(七)負責能源行業管理。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意見建議,擬定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加強能源監督管理,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佈局;推進能源市場建設,維護能源市場秩序;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
(八)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明確各功能區定位,組織引導各功能區協調發展;承擔全市南水北調水質保護和水源涵養的綜合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指導全市經濟協作工作;承擔西部大開發相關工作。
(九)研究分析市場狀況,管理重要商品和戰略物資。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擬定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負責全市糧油等物資儲備。
(十)負責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定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牽頭擬定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實施全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
(十二)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辦法》及其他涉及糧食流通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工作行業指導;負責糧油供需平衡的預警、調控、應急管理和價格監測;制定並督促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承擔市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負責行業投資項目的管理和新技術的推廣;指導安全儲糧和行業安全生產;實施放心糧油全覆蓋工程和農户科學儲糧;負責對糧食經營者在收購、儲存、加工、運輸、銷售過程中相關法規、政策和質量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完成清倉查庫;負責全市糧食財務管理和行業統計;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扭虧增盈;籌措資金保障軍糧供應;指導行業國有資產管理和市屬糧油企業改制以及企業軍轉幹部的管理等。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委機關政務和事務管理工作;協助委領導抓好市委、市政府及省發改委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重要決定事項、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息、接待、信訪、保衞、政務公開及機關幹部教育培訓、人事、財務、資產、車輛及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實施各科室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相關工作,負責蘇陝扶貧與經濟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掛財政金融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佈局的建議;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全市推進城鎮化的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承辦西部大開發的規劃協調工作;協調國土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推介工作。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全市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審核推薦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推進全市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三)社會綜合科
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和提出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基本公共服務、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等政策措施;協調科技、教育、文化、衞生、人口計生、體育、廣播影視、文物、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全市社會事業建設,協調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提出全市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安排全市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項目。
(四)體制改革和法規科
研究全市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做好全市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聯繫工作;指導縣鎮經濟體制改革試點。
組織起草實施重要經濟法規的意見,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協調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委內科室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事項,參與新聞發佈和信息引導等工作。
(五)投資科
負責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工作,監測分析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趨勢、特點,編制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研究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負責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建議;統籌安排市財政撥款建設項目;負責安排全市城市基礎設施、政權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房地產開發等重大項目;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負責利用外資和外國政府貸款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六)農村經濟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參與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七)工業商貿科(掛高技術產業科牌子)
負責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工作,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進口設備減免關税等中省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相關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運行監測和動態管理及相關工作考核;負責項目行政許可,組織各專項資金申報落實及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市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能。
(八)能源科
監測分析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等能源產業、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的發展態勢;負責組織編制全市能源產業發展、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協調實施,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及措施。組織申報全市能源、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重點企業污染治理等建設項目;組織相關企業申報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協調相關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工作,安排相關行業的建設項目;組織煤、電、油氣的緊急調度。
負責能源、節能降耗、污染防治、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等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申報及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審批工作,參與相關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工作。
組織油、氣、電等能源物資應對有關突發事件,提出應急能源物資儲備和動用市級物資的建議。
(九)交通運輸科
監測分析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態勢,組織擬定全市交通運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推進規劃、計劃的執行;安排全市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研究全市地方鐵路、公路、航空、水運、城市軌道交通和郵政發展規劃;負責交通運輸、郵政、地方鐵路、專用公路重大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權限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初步設計審核及竣工驗收工作。
(十)糧食調控科
擬定並落實全市糧食供需平衡方案,實施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承擔全市糧油市場監測預警和糧食應急管理,指導協調全市糧食購銷和產銷合作,依法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承擔市級儲備糧管理工作,擬定地方儲備規模、佈局及收、儲、使用計劃;制定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基礎設施投資項目的篩選、論證、申報、管理和新技術推廣應用;指導全市安全儲糧和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户科學儲糧的推廣應用;負責放心糧油全覆蓋工程的推進和規範化管理工作。
(十一)糧油監管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在糧食收購、儲存、加工、運輸、銷售過程中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糧食質量、原糧衞生等情況;監督檢查轄區內的省、市、縣糧油儲備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受理糧食流通領域舉報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糧食經營者的違法違紀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檢查全市糧油食品市場管理及放心糧油全覆蓋工程的監督檢查,確保糧油食品安全;負責轄區內糧油清倉查庫工作。
(十二)糧食財務統計科
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統計制度》,負責全市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組織開展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及年度糧油種植成本調查;負責糧油市場價格的監測、蒐集、整理上報;貫徹國家糧食財務政策法規,負責全市糧食財務管理和行業統計;負責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扭虧增盈;指導國有資產管理和協調指導行業內部審計;負責全市軍糧供應;負責糧食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行業教育培訓、組織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市屬糧油企業改制和事業單位人事、勞資管理及市屬糧油企業軍轉幹部管理工作等。
(十三)以工代賑辦公室(副處級)
研究制定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編制以工代賑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上報和下達以工代賑年度計劃,抓好項目計劃執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限額以上以工代賑項目可研報告、實施方案和初步設計進行評估論證和審查批覆;並進行竣工驗收;負責全市以工代賑項目建設的管理工作和以工代賑項目的監督檢查。
按照中省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易地扶貧搬遷管理細則,編制易地扶貧搬遷中、長期規劃;上報和下達年度投資計劃;組織指導編制和審批各縣區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配合市移民辦協調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有關問題。
(十四)市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副處級)
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縣區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和省市財政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處理;配合國家、省發改委稽查辦對全市重大項目進行稽查;受理、核查項目建設中違規違法問題的舉報並依法進行處理,監督檢查處理結論的落實。 [1-2]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主任:郝明森 [3]  [5-6] 
分 工:主持委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市南水北調辦主任:王義頻
分 工:負責市南水北調辦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魏小煒
分 工:分管委監察室、辦公室(蘇陝扶貧協作與經濟合作辦公室)、農村經濟科、以工代賑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主任:賈 澍
分 工:分管社會綜合科、體制改革和法規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毛建平
分 工:協管市突破發展辦公室、市中藥產業辦公室,分管市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工業商貿科(高技術產業科)、糧食局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金建中
分 工:分管市重點項目辦公室、投資科、發展規劃科(財政金融科)工作。
黨組成員、調研員:李文春
分 工:分管能源科、市節能監察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市鐵路辦副主任:侯銀德
分 工:負責市鐵路建設工作。
黨組成員、市鐵路辦副主任:王翹沛
分 工:分管政務大廳、交通運輸科、經濟動員辦公室。
副主任:李文君(掛職一年) [4] 
副主任:楊恆 [7] 
副主任:高峯(兼) [8]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規則

總   則
一、為更好地履行市委、市政府賦予發改委的各項職責,充分發揮綜合部門的職能作用,確保機關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使各項工作法制化、規範化和制度化,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漢中市人民政府及省發改委工作規則,結合本委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二、市發改委工作人員在行政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廉潔、勤政、高效、務實”的要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按客觀規律辦事;要忠於職守、勤奮工作、服從命令、講究效率,發揚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勇於創新的精神;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清正廉潔、依法行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各科室(辦)和委屬各單位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原則、講求實效;降低行政成本,精簡會議、公文和事務性活動;密切配合、互相協調、確保工作質量,切實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工作部署。
會 議 制 度
四、市發改委實行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全體人員會議和周例會制度。
五、黨組會議。委黨組會議由委黨組成員組成,由黨組書記或黨組書記委託黨組成員召集和主持。會議議題由黨組成員提出,辦公室彙集,報黨組書記審定。會議不定期召開,會務由辦公室負責,會議紀要由辦公室整理,黨組書記簽發。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的會議精神和重要指示、決定,研究討論貫徹落實意見;
(二)研究討論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制中的重大問題;
(三)聽取黨組成員的工作彙報;
(四)研究討論機關黨的工作、紀檢工作和機關幹部職工生活問題;
(五)研究討論機構設置、幹部任免、幹部和職工調配以及獎懲等工作;
(六)研究討論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重大問題和政治思想工作;
(七)研究制定本委有關規章制度;
(八)研究討論其它需要決定的重大事項。
委黨組會議實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度。黨組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方能舉行。必要時可召開黨組擴大會議,有關人員列席。
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一般每年第三季度召開一次。黨組建立黨組成員學習日製度,每月一次,每次半天。
六、主任辦公會議。主任辦公會議議題由委領導和各科室(辦)提出,辦公室負責彙集,委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審定;會議由主任或受委託的副主任主持,委領導和相關科室(辦)負責同志參加,辦公室負責會議的組織、記錄、整理《會議紀要》,並督辦、催辦、檢查、彙總會議決策事宜的貫徹落實工作。會議紀要由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簽發。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通報、傳達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和重要指示、決定,安排部署有關工作;
(二)傳達委黨組會議決定事項;
(三)分析經濟運行形勢,研究國民經濟計劃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對策、建議、意見;
(四)討論重點建設項目、重大固定資產投資和專項資金計劃;
(五)審定重大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
(六)安排部署全委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七)研究其它需會議討論決策的事項。
七、認真做好會務工作,提高會議效率。
(一)議題的準備。議題由有關科室(辦)提出並做好充分準備。對需要會議決定的事項,要提出明確具體的方案或意見。所提議題涉及其它有關科室的,事前要進行協商,並在彙報材料中如實反映有關科室的意見。
(二)重大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備案、上報。凡重大建設項目其項目建議書或可研報告,由主辦科室審查提出意見,報委領導同意後,作為會議議題,由委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審定。重大項目根據會議研究需提請市政府審定的,報市政府審定。特殊情況下,由分管領導請示主要領導決定。
(三)會議材料的準備。提交會議審議的材料,要簡明扼要;材料必須經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閲批後,提前分送其他領導或參會人員傳閲;臨時決定的議題,視具體情況而定。
(四)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及時通報相關科室承辦。承辦科室要積極認真辦理,並將承辦情況及時與辦公室溝通。會議研究確定的事項以會議記錄為準。
(五)委領導因故未能出席會議,會後由辦公室負責通報會議情況。
(六)嚴守機密。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未公開之前,與會人員不得向外擴散。
(七)議程統一由辦公室安排,與會同志要準時出席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參加會議的,須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告知辦公室。
八、全體人員會議。由主任或受委託的委領導主持,全體人員參加,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學習重要文件和上級指示;
(二)安排部署階段性工作;
(三)宣佈委內重大事項決定;
(四)通報有關情況。
九、周例會制度。由主任或受委託的委領導主持,全體人員參加,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科室(辦)彙報上一週工作進展情況,安排下一步工作計劃;
(二)分管領導點評分管科室(辦)上一週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三)主要領導點評全委上一週工作,安排部署全委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四)通報有關情況。
公 文 審 批 管 理 制 度
十、委內公文處理必須符合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規範要求。公文的審批按照委領導分工,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辦理。
十一、所有外來需辦理的公文,必須先交辦公室登記、蓋戳、編號,然後送辦公室主任分閲處理;急辦的公文按程序快速傳遞,並及時辦理;辦公室根據辦公室主任分閲意見,分送委領導閲批或送相關科室辦理;凡送科室辦理的文件,科室經辦人在收到文件後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文件傳閲按領導批示和文件的保密程度、急緩程度,實行分級、分類傳閲,單向往返;科室間不得自行橫向傳閲文件,更不能截留文件,傳閲人3天內必須將文件退回辦公室,需要留辦的文件,必須在辦公室辦理借閲手續,傳閲人外出前必須將文件退回辦公室。嚴禁科室自行接收和送批文件。
十二、機關所有的上行文件必須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簽發,主要領導外出時,由主持工作的委領導電話請示主要領導,獲得許可後以主任名義簽發;機關平行或下行發文文件、公函由科室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簽發;分管領導一般不代簽非分管業務文件,特殊情況需事前徵得主任同意;本委制定的規章制度、重要決定、人事任免文件由主任簽發;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文稿,需經委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後,再報送市委辦、市政府辦。
本委正式文件、公函經領導簽字後,在辦公室登記編號,經辦人員將公文電子版本送辦公室,由辦公室進行公文要素審核,並按照委內公文統一格式排版、調出打印清樣,同時建立電子文本檔案,並在原始公文上簽字,辦公室憑簽字齊全的原始公文加蓋公章。文件由科室(辦)自行印送。
努力推進網絡化辦公進程,機關發文按公文審批程序簽發後,委內傳送或報送委領導的文件應使用OA辦公系統進行傳遞,一般不得使用紙媒體傳遞方式。
十三、科室之間會辦文件,如有不同意見時,主辦科室的負責同志要主動與協辦科室協商,協辦科室要積極配合,不得將未經認真研究、協商的問題上交委領導;經主辦、協辦科室協商,意見不一致的,主辦科室應列出各方理由,提出建議送主辦科室分管領導協調、審定,委內意見未統一以前不得發文。
十四、領導審批公文,應有明確意見,用鋼筆或毛筆簽署本人姓名和審批日期;一般圈閲表示“已閲知”或“同意”。
十五、本委對外信息發佈,一律採用本委網站和《簡報》兩種形式。
請 示 報 告 制 度
十六、主任出差,應委託一位副主任主持工作並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通知辦公室主任知曉;副主任和其它委領導出差,應事前向主任請示同意後,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報告,並通知辦公室主任知曉;各科室(辦)負責人出差,由主要領導批准同意;一般人員出差,由分管領導批准同意。
十七、主任出差返回後應將有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彙報,重大問題需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彙報。副主任和其他領導出差返回後,應將有關情況向主任彙報,必要時在主任辦公會議上通報。各科室(辦)負責人出差返回後,應將有關情況向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彙報。
十八、各科室(辦)或各分管領導在處理業務工作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工作中取得的重要信息,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
十九、對上或對外業務聯繫需經委領導同意,向上級部門的彙報、請示,事前必須經委領導同意。
對 外 接 待 制 度
二十、省發改委和省級有關廳局工作人員,其他省、市來賓,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接待,對應科室負責安排業務方面的座談、彙報及材料準備、協助來賓完成工作任務。副廳級以上領導來漢,接待安排意見經委領導審定後,由辦公室報市政府辦,請政府領導批示、確定相應的接待規格。
二十一、科室接到接待任務,將來客情況和接待要求提出書面意見,向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請示,科室持委領導批示通知辦公室,辦公室按照領導批示安排接待工作。
二十二、迎送來賓要按照規定執行。迎送領導身份應和客人身份大體相稱,以禮相待。接待人員要準確掌握來賓到達或啓程時間,及時報告迎送領導,按時接送。
二十三、來賓留住期間,接待人員要協助來賓做好留住期間的活動安排,同時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機 關 管 理 制 度
二十四、政務工作。
(一)政務工作決策:涉及全局性重大政務工作由委黨組集體研究決策;重要政務工作,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重點項目計劃、規劃編制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主任採取不同形式進行決策;專業方面的重要工作,由分管主任決策;一般性業務工作,由科室負責人按規定安排辦理。物價局行政工作由局長決策。
(二)政務工作責任:本委政務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委主任負總責,副主任對主任負責,科長對分管主任負責,副科長和科員對科長負責。
二十五、督辦工作。
(一)督辦範圍:市委、市政府和省發改委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常務會、市長辦公會議決(確)定由本委承辦工作的落實;轉由本委辦理的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辦理事項;委黨組會、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需要落實的事項;委領導批示和交辦的事項。
(二)督辦工作程序:督辦工作在委主任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辦公室牽頭,各科室配合,齊抓共管。一般列入督辦的事項由辦公室登記,並按督辦事項的內容、業務分工和領導批示意見,附原件或複印件轉有關科室(辦)辦理。各科室(辦)要抓緊時間,落實專人辦理並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結;未註明辦理期限的重要事項,最遲不超過一個月;對工作量大、在規定時間內難以辦結的事項,要在一個月內向委領導和有關上級機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對不適宜和一時解決有困難的辦理事項,要説明原因,寫出簡要報告。需兩個以上的科室共同辦理事項,由主管科室牽頭,商有關科室共同辦理,並由主管科室起草辦理結果。以市發改委名義上報的辦結報告,由承辦科室草擬送領導審籤後,科室按要求印發。
(三)督辦要求:辦公室要及時安排、佈置、檢查需辦理的各項工作任務,搞好組織協調。各科室(辦)辦理結果應及時向辦公室反饋,對未辦結事項每半個月向辦公室反饋一次辦理進展情況,辦公室每月向委領導彙報一次辦理結果。
(四)督辦工作責任:主任負責全委的督辦工作,副主任負責分管科室的督辦工作。委辦公室負責日常督辦工作,其他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範圍內具體督辦事宜的落實工作。
二十六、機關內務管理工作。
(一)機關紀律。機關工作人員要儀表端莊,待人禮貌、熱情大方、態度和藹、文明用語;要遵守國家法規和社會公德,模範執行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自覺遵守機關的上下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所有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廉潔務實,堅持實行首問負責制,按崗位責任制和機關辦事程序,高效、準確、及時地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二)會議室管理。機關會議室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主要負責機關會議室的衞生和設施安全,機關全體人員要自覺保持和維護會議室的整潔衞生。由委領導安排的全體職工會或綜合性會議由辦公室通知,辦公室負責會議室佈置、衞生打掃和相關服務;其它各類業務工作會議或由科室召開的會議由相應科室負責,會議結束後應自覺搞好會議室衞生清潔,並移交辦公室。會議室所需要的設備和相關物品由辦公室負責提供。
(三)機關財產、物資管理。機關所有物資(固定資產、耗材、低值易耗品)的採購,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科室不得自行採購。固定資產的購置在辦公室的監督下,科室提供採購計劃、協助編制標書、考察物品性能、辦理有關手續;耗材、低值易耗品採取定點採購,按照適量儲備、保證供給的原則購置。機關財產的修理維護由辦公室負責,每年進行1--2次集中維修。
(四)機關安全、衞生。機關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全體同志都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衞生習慣,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要關閉鎖好門窗,下班後要關閉所有電器電源,做好防火、防盜。各科室要堅持每天打掃辦公室和清潔區、要保持辦公室內乾淨、衞生、整潔,清潔區無雜物。委辦公室每週組織1--2個科室人員共同對機關衞生進行一次不定時檢查評比,對連續三次和全年五次衞生不良的科室,科室人員不得參與年終優秀公務員評選和其他先進評選活動。
車 輛 管 理 制 度
二十七、出車。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各科室用車需提前通知車隊,由車隊統一安排。嚴禁本委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本委車輛,私自駕駛者若發生事故一切由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八、用油。駕駛員加油應用本單位在定點加油站的油票加油,加油根據出車情況由本委車隊出據加油通知書後方可加油。遇特殊情況,在市區外臨時加油發票,經車隊隊長經手後方可報銷。車輛用油同行車公里數掛鈎,由車隊隊長核定每車用油標準,節約給予獎勵,超標由辦公室扣罰。
二十九、維修。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需要維修(修理)時,應提前向車隊隊長報告維修(修理)項目。經檢查鑑定後向辦公室及領導彙報後徵得同意,方可到指定地點進行維修(修理)。外地突發故障需電話請示委領導同意後維修(修理),不得先修理後報告,否則費用自理。修理後,由車隊隊長在修理項目清單上經手後方可報銷。修理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分管辦公室的委領導批准,1000元以上的由委主要領導批准。
幹 部 職 工 請 銷 假 制 度
三十、執行請銷假制度的人員範圍。
委屬各科室(辦)、各有關事業機構的幹部職工,均應按本通知的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
三十一、需履行請銷假手續的事項。
因公、因私需要離開本崗位外出的;因病需要在本市或市外診治的;其他需要離崗或外出活動的。
三十二、請假的程序。
1、主要領導請假,時間在2天以內(含2天,下同)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並報告市委、市政府辦公室;3天以上的,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後,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審批,並報告市委、市政府辦公室。
2、副職領導請假,2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後,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3、委屬縣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請假,2天以內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主要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4、科級領導幹部請假,1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並報告分管辦公室的領導;2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同意後報主要領導審批,並報告分管辦公室的領導。
5、科級非領導職務及以下人員請假,l天以內的,由科長審批;2天以上的,經科長同意後報分管領導審批,並報告分管辦公室的領導。
三十三、請假後應注意的事項。
1、幹部職工請假批准後,要及時對本職工作進行合理安排,方可離崗或外出。
2、有正當理由不能按批准時間返回崗位的,要辦理續假手續,可利用通訊工具口頭續假。無正當理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回崗位。
3、返回崗位後應及時向相關領導銷假,有特殊情況的須向有關領導彙報説明。
4、所有人員請假,均應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條經相關領導審批後交辦公室。
5、請假手續原則上由請假人本人辦理,遇突發疾病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電話請假或委託家人、同事請假。
三十四、違反請銷假制度的組織處理。
對無視組織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處理。
1、擅自外出沒有履行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並經濟處罰50元;第二次在全體人員會議上做書面檢查,並經濟處罰100元;三次以上的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2天以上的(含2天)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2、無正當理由未續假、逾期不歸的,按“第一條”予以處理。
3、雖然履行了請假手續,但外出期間不注意形象,有違紀、違法行為產生不良影響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按違紀、違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十五、其他事項。
1、鼓勵幹部按陝辦字〔2000〕38號文件帶薪休假,但應按本委休假安排計劃並按請假規定報備。幹部職工請事假全年超過當年休假天數三分之二的,原則上當年不再安排休假。
2、幹部職工全年事假超過30天或病假超過半年,年度考核時不評定考核等次。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