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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門鹽政稽查所

鎖定
漁門鹽政稽查所是鹽邊縣漁門鎮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科級建制,具體履行全縣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隸屬於攀枝花市鹽政市場稽查處
中文名
漁門鹽政稽查所
機構類別
稽查所
地    點
鹽邊縣
機構業務
鹽政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縣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劃;
4、是制定、核發縣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辦公室、鹽政科、業務科、財務科等。
領導介紹:
李顯智:縣鹽政稽查所所長,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四川省鹽業總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漁門鹽業批發部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全縣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政稽查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