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滿洲裏市鹽務管理局

鎖定
滿洲裏市鹽務管理局是滿洲裏市區、 扎賚諾爾礦區和新巴爾虎右旗三地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具體履行轄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鹽務管理局
中文名
滿洲裏市鹽務管理局
機構設置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
陳    軍
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
主要職責
負責轄區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轄區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轄區鹽業市場秩序;
3、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劃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負責轄區鹽業行業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全市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鹽政稽查中隊等。
領導介紹:
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滿洲裏市鹽業支公司是轄區內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滿洲裏市區、 扎賚諾爾礦區和新巴爾虎右旗三地的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為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呼倫貝爾市鹽業分公司的直屬企業。與市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