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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
(戰國時代滕國國君)
鎖定
- 中文名
- 滕文公
- 別 名
- 宏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華夏族
滕文公戰國時代的滕文公姬宏
他是春秋時代的“滕文公”之後,其本應是滕元公。
據《孟子註疏》記載,漢代趙岐考證古紀《世本》注:滕國有考公麋,其子元公宏,後世避諱改考公為定公,以元出行文德故謂之文公。學者趙岐考證文公名宏,文公的父親名麋,有關滕文公的言論事蹟多集中在《孟子·滕文公》上下篇裏,《漢書·藝文》載《孟子》十一篇,今有七篇傳世。另有世傳《孟子外傳》四篇,因古本失傳,今有明代人收集整理的傳世本。
清版《滕縣誌》載有《滕文公廟碑》,是依據歷代文獻考證寫成刻之於碑的。
滕文公孟子對滕文公
滕文公原文
滕文公問曰:“滕,小國也,間(jiàn)於齊、楚。事齊乎?事楚乎?”
孟子對曰:“是謀非吾所能及也。無已,則有一焉:鑿斯池也,築斯城也,與民守之,效死而民弗去,則是可為也。”
(出自《孟子.梁惠王下》)
滕文公譯文
孟子回答説:“謀劃這個(問題)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一定要(我)説,就(只)有一個(辦法):深挖這護城河,築牢這城牆,與百姓共同守衞城池、國家,百姓寧可獻出生命也不逃離,那麼這就可以行得通了。”
滕文公字詞釋義
1.間於:在...之間。
2.事:侍奉,動詞。(這裏並非通假)。文中解釋為投靠。
3.是:這。
4.謀:策略。
5.及:辦到,做到。
6.無已:不得已。這裏引申為:一定要説。
7.斯:這。
8.效死:拼死。效,獻出。
9.去:離開。
10.為:行。
滕文公句式特點
1.滕,小國也:判斷句。
2.是謀非吾所能及也:(否定)判斷句。
3.吾所能及:所字結構。(這個至今沿用)
滕文公篇目賞析
孟子在回答滕國國君問題時,首先提出:你們這些權貴裏誰要依附誰,我管不了。
但是他立刻把話鋒一轉,“與民守之”這四個字充分體現出孟子“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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