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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

鎖定
滕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是滕州市人民政府1996年4月以滕政發[1996]29號文件正式公佈成立的市政府一級辦事機構
公司名稱
滕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
成立時間
1996年4月
總部地點
滕州市
公司性質
管理局

滕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主要職能

其主要工作職能是:代表市政府對全市建築安裝和裝飾裝修工程實行統一的行業管理;承辦建築工程的報建、招標、投標和審籤施工許可證;負責建築市場、建築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申報、審定和管理;負責對建築企業勞保費用管理、建築企業施工合同管理和建築施工隊伍管理;負責對建築行業各類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人員的培訓;對局屬企事業單位實行全面管理;對全市裝飾裝修市場進行全面管理;負責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收繳管理工作;凡涉及執法方面的工作和有關部門共同協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滕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科室設置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
(1)協助局領導對外聯繫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局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務,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健全完善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2)當好領導參謀,處理日常事務,搞好綜合協調,採購和管理機關資產財物;
(3)負責局機關各類文電的收發、有關文件的辦理及內部事務的管理;
(4)負責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好會務保障服務和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5)負責機關安全保衞、公共環境衞生保潔、車輛管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6)及時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政工科
主要職責:
(1)負責管理和指導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幹部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好黨的活動;
(2)抓好機關工作人員和局屬單位領導幹部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3)組織開展對黨員幹部的黨紀、政紀教育,抓好機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
(4)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管理和機關、系統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評聘工作;
(5)負責本系統人才的引進和退(離)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6)負責紀檢監察、工會、計生辦、團委的日常工作、統戰工作和系統信訪穩定工作;
(7)指導系統黨建日常事務性工作,抓好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財務綜合科
主要職責:
(1)負責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監督檢查系統各單位財經紀律、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研究制定並貫徹落實機關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3)負責本單位與其他單位、部門財務往來、結算;
(4)負責規費徵收的內審與調查,局管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和局管建設項目的內審工作;
(5)負責對局屬單位的財務與經濟效益審計;做好系統財務和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四、信息調研室(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局機關及系統信息化建設和行業信息的調研、收集、整理、宣傳報道工作;
(2)負責局文件、領導講話稿、計劃、總結、活動方案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報批、印發,負責建築業簡報的編髮及局機關各類規範性文件的審核校對工作;
(3)負責局機關辦公軟件的開發應用和維護管理,滕州建築業網站和局黨務公開網的建設、更新、維護及日常管理,做好網絡、電腦、耗材、宣傳設備的維護管理與使用工作;
(4)貫徹落實好保密守則,按照規定要求做好各類文件和宣傳資料的保密與歸檔工作;
(5)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五、科技教育科(科教科)(原施工科併入科教科)
主要職責:
(1)指導和組織工程質量評先樹優工作,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對建築業執業資格和持證上崗的有關規定,監督管理各類人員的執業行為。
(3)組織行業科技項目攻關和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指導並實施建築行業職業技能培訓,負責優秀QC成果、工法、工程質量獎項的評選申報工作;
(4)負責制定並監督落實全行業職業教育培訓計劃;
(5)負責全行業建造師、關鍵崗位、技能工人、技師等各類人員的考試、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發證工作。
六、培訓中心
主要職責:
(1)根據行業發展需要,依照局相關執法科室制定的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實施行業各類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2)不斷加強培訓中心的軟硬件建設,加快師資隊伍、辦學條件、實操基地的建設進度,達到規範化辦學條件,提高培訓質量;
(3)負責全行業各層次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與相關高等院校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教育,努力提高建築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
七、建設項目執法監察辦公室(執法辦)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並貫徹落實建設領域各種法律法規,開展全市建築市場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工程建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規範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行為;
(2)負責接受和處理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工作;
(3)負責全市建築市場、招標代理市場、勘察設計市場和裝飾裝修市場的執法檢查工作;
(4)負責全市建築市場主體誠信信息的收集、彙總、定期公佈工作。
八、行業發展科(裝管辦與行發科合署辦公、清欠辦在行發科掛牌)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建築業的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全市建築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指導性生產計劃並組織實施;
(2)指導全市建築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系統企業改革,使其逐步走向社會化、市場化、規範化;
(3)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申報、年檢的初審與材料彙總上報工作;
(4)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統計工作;
(5)負責指導建築業協會的日常工作;
(6)負責轄區內裝飾裝修企業及家裝隊伍的資質初審、年檢和各項管理工作;
(7)負責轄區內農民工的接訪和清欠辦的日常工作。
九、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開展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依法對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和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2)負責宣傳普及建築安全生產知識,制定行業“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3)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年檢和動態管理工作;
(4)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報監工作,監督施工企業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5)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市場準入及監督檢查工作;
(6)負責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統計工作;
(7)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方面羣眾監督、舉報事件的查處工作。
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招標辦)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並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法》等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
(2)負責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初審、推薦及上報工作;
(3)負責轄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報建工作並簽發報建證;
(4)負責核准招標投標單位資格、對招投標活動資料進行備案、確認中標通知書;指導監督轄區內所有建設工程的招投標活動;
(5)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和評標專家管理。
十一、勞保站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建築企業養老保障金的收繳、管理政策和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繳、管理和撥付工作;
(2)負責建築企業養老保障金的上解、補貼困難企業工作;
(3)負責外地入滕企業的勞保備案管理和保障金的收繳、管理、撥付工作;
(4)配合各級管理部門的審計並定期彙報管理和工作情況。
十二、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主要職責:
(1)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有形建築市場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制定交易市場的具體規則並認真組織實施;
(2)依法對參加交易的業主進行登記,對承包商和中介方資格進行核驗;為工程承發包交易的各方主體提供招標公告發布、投標報名、開標評標的場地以及評標專家抽取服務,併為交易各方主體辦理有關手續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務;
(3)負責有形建築市場的軟硬件建設工作;
(4)負責收集並定期發佈建設工程項目的各類信息,為交易雙方提供各類信息諮詢服務;
(5)建立並完善計算機管理系統和信息網絡,實現信息收集、發佈功能,為交易各方主體提供高效的網絡化辦公服務;
(6)負責進場交易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備案文件等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和統一管理;
(7)依法維護交易中心的市場秩序,協調建設工程交易活動中的糾紛,協助有關部門監督交易雙方執行有關法規、規章的情況。
十三、外地隊伍和外出施工管理辦公室(外管辦)
主要職責:
(1)全面管理外地入滕施工隊伍,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各項有關進魯入棗隊伍的各種管理規定,做好入滕建築施工企業的備案、年審和管理工作;
(2)負責對外地入滕施工企業行為的監督管理,配合執法辦查處各類工程建設領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3)制定外地入滕隊伍的誠信信息收集、失信懲戒和准入清出管理制度,並貫徹落實;
(4)加強對外聯繫和溝通交流,協助我市建築業企業辦理外出施工註冊備案等各類手續,指導並加強對企業駐外辦事處的管理,為我市建築企業外出施工提供各類協調服務。
十四、計生辦
(1)制定系統人口與計劃生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健全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並具體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兑現獎懲;
(2)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深入調查研究,掌握計劃生育工作動態;
(3)指導督促系統各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負責系統計劃生育工作隊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業務培訓,加強計生統計管理,做好計劃生育統計報表工作;
(4)負責生育證、獨生子女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定期開展“集中服務”活動,杜絕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級下達的計劃生育工作指標;
(5)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辦理流動人口審檢證。
(6)負責0—14週歲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養老補助、特殊計生家庭救助和晚婚晚育獎勵等政策的落實兑現。
十五、建工局駐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窗口
(1)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全面做好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2)負責全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結、諮詢和宣傳工作。
司法辦、法制辦、綜治辦根據工作需要在相關科室掛牌。 [1] 

滕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直屬單位

滕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下轄滕州市建築設計院、滕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滕州市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滕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4個事業單位,下轄滕州市建築安裝工程集團公司等12家直屬建築業企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