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馬嘉理事件

鎖定
英法等國在打開中國沿海門户及長江後,又想打開內陸的“後門”,從19世紀60年代起,不斷探測從緬甸越南進入雲南的通路。1874年,英國再次派出以柏郎上校為首的探路隊,在近二百人的武裝士兵護送下,探查緬甸陸路交通。英國駐華公使派出翻譯馬嘉理南下迎接。1875年1月,馬嘉理到緬甸八莫與柏郎會合後,向雲南邊境進發。2月21日,在雲南騰越地區的蠻允附近與當地的少數民族發生衝突,馬嘉理與數名隨行人員被打死。這即是“馬嘉理事件”,或稱“滇案”。
中文名
馬嘉理事件
外文名
Incident of A. R. Margary
發生時間
1875年2月21日
別    名
滇案
人    物
馬嘉理、南騰越地區少數民族
為了修築一條由緬甸仰光到雲南思茅的鐵路,同治十三年(1874),英國上校軍官柏郎北領武裝探路隊近200人,從緬甸出發,探測到我國雲南的路線;英國駐華使館的職員馬嘉理,也奉公使威妥瑪之命,從北京經雲南到緬甸接應,準備年底與柏郎在八莫會合。
光緒元年正月(1875),馬嘉理和柏郎率領武裝探路隊不事先通知地方官,就擅自闖入雲南,並揚言要進攻騰越城(今騰衝),曼允山寨的景頗族人民力阻英國侵略者通過。
正月十六日,馬嘉理向當地羣眾開槍逞兇,羣眾義憤填膺,將馬嘉理及幾名隨行的中國人打死,並把探路隊趕回緬甸,這就是“馬嘉理事件”,又稱“雲南事件”或“滇案”。
當時,威妥瑪就馬嘉理事件向清政府施加外交壓力,聲言將派兵入滇。其時,新疆正值多事之秋,清廷已命令左宗棠西征以收復新疆。由於擔心英國會與俄國聯合起來陰謀佔據新疆,就命令李鴻章、丁日昌一同妥善辦理此事。
1876年9月,李鴻章與威妥瑪在山東煙台簽訂中英《煙台條約》。中國將所謂“兇犯”正法,向英國賠款、道歉;允許英國人開闢印藏交通;開放宜昌蕪湖温州北海通商口岸 [1] 
參考資料
  • 1.    楊智友著,大事件:帝國海關風雲,中國海關出版社,2015.03,第1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