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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鎖定
滄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1] 
中文名
滄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隸    屬
滄州市人民政府

滄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全省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促進和加強金融業發展的建議。按照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協調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2、協調、配合中央駐滄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加強金融監管,整頓和規範金融市場秩序。負責聯繫中央駐滄金融監管部門和駐滄金融機構,協調做好金融運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關工作。
3、協調推進京津冀金融協同發展及對外金融交流合作。協調引進金融機構。協調推進金融服務民生、金融人才隊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金融信用體系建設。
4、負責全市金融改革創新發展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工作,擬訂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的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設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謀劃、籌建、申報等前期工作。承擔市屬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改革發展工作,指導農村信用社改革。統籌指導全市地方金融法治建設。
5、負責擬訂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培育推薦企業掛牌上市,牽頭全市直接融資工作。
6、負責全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企業等地方金融組織市場準入的前期申報、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做好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規範發展和風險處置工作。統籌協調互聯網金融、基金等金融業態的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7、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做好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8、協調組織全市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化解工作。牽頭做好地方金融風險監測、信息報告工作,推進地方科技金融發展,創新地方金融監管方式。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調查處理、善後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滄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滄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設5個科室:
1.辦公室。
2.銀保協調服務科。
3.證券期貨發展科。
4.地方金融管理科。
5.金融穩定科。 [2] 

滄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空缺)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