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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農業委員會

鎖定
滁州市農業委員會為滁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縣級,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辦公地點:滁州市琅琊路180號辦公樓4層 。
鍾來斌為滁州市農業委員會主任。 [1] 
中文名
滁州市農業委員會
所在城市
滁州市
辦公地點
滁州市琅琊路180號辦公樓4層
等    級
正縣級

滁州市農業委員會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組織起草我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個產業)的政策性文件,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江淮分水嶺地區綜合治理開發工作。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參與研究制定財政、税收、信貸等農業扶持政策,參於監督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流通等政策的執行;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核和管理。
(四)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集體資產和農民負擔;指導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參與指導農村税費改革、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和勞動力轉移工作。
(五)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預測併發布農業各行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貯備、安排農業生產求災物資。
(六)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農業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
(七)參與研究制定農業各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業各行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綠色食品”的申報、開發、管理,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漁船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市內生產和進口種、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漁船等產品的登記。
(八)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組織撲滅重大疫情;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魚藥)藥政、藥檢以及漁政、漁港的監督管理。
(九)參與農業外事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參於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十)依法監督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漁業水域的開發利用,負責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監督管理農村能源及其開發利用。
(十一)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主管“菜籃子”產品種植、養殖生產過程的質量安全,牽頭協調製定全市“菜籃子”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二)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聘工作,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滁州市農業委員會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
組織實施上級黨(工、分工)委的指示、決定,提出本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領導所屬基層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組織黨員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肅黨的紀律,加強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普法教育宣傳等工作;承辦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事宜。
機關工會
①依法維護職工良主權力,組織職工參政議政;
②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③組織職工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④參與調解勞動爭議,做好勞動保護工作,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協助和督促辦好職工福利事業。
農業局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和戰略、規劃、計劃建設,指導種植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種植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安排;組織化肥、農藥、農膜、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和進出口審查,指導農業植物內檢工作。
漁業局
研究提出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和戰略、規劃、計劃建議,指導漁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組織漁業經濟統計;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擬定漁船、漁機、網具的建造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漁船檢驗及魚藥藥政藥檢工作,實施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畜牧局
研究提出畜牧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和戰略、規劃、計劃建議,指導畜牧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畜牧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協調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實施畜產資源、草地資源的保護工作;承辦種畜禽、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牧草種子和獸用生物製品的登記和進出口審批;負責飼料行業重大技術改造和審發生產許可證工作。
農村能源辦公室
依法監督管理農村能源,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研究推廣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新技術;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市菜籃子工程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市“菜籃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牽頭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逐步建立“菜籃子”產品長期穩定供給機制:協調指導“菜籃子”產品產地環境保護、質量衞生安全監管工作和檢疫檢測體系建設;負責市本級“菜籃子”工程建設;研究擬定“菜籃子”工程基金使用計劃:組織協調“放心肉”、“放心菜”檢疫檢測工作;承辦市政府“菜籃子”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辦公室
協助處理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信息、宣傳、督查、保密、信訪、檔案、保衞及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文件的起草;擬定委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人事科
承辦委機關並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建設,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工資統計。
財務科
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税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
綜合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組織農村政策調研,研究提出農業各產業法規、規章及政策,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中涉農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備案工作;協調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及隊伍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發展計劃科
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協調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市場信息科
研究擬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組織農業統計,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狀態分析,預測併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科技教育科
(市農科教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社團工作,組織協調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
農業產業化指導科
(市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承擔農業產業化省級龍頭企業集團認定及農業產業化項目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工作;承擔省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農村經營管理科
(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和農民負擔及農村集體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收支統計和對農民收入與負擔情況的監測;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離退休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監察室
主要職責:
(一)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滁州市農業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

市農村經營管理站
負責指導全市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財務管理、審計監督、會計培訓工作;協助做好減輕農民負擔的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經濟統計工作。
市漁船檢驗站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漁船檢驗的法律法規;負責有關漁船的登記、檢驗、發證等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漁船檢驗工作;負責漁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市開發性農業辦公室(市綠色食品辦公室)
負責全市江淮分水嶺地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市綠色食品的綜合管理工作。
市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工作;負責農村能源產業技術培訓和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滁州市農業委員會下屬二級單位

農科所
主要職責:
1、農業科學研究、
2、農業新技術示範推廣、
3、科技成果開發應用
4、農技推廣和服務。
農技推廣中心
主要職責:
1、 參與制訂農業技術推廣計劃並組織實施;
2 、組織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
3、 提供農業技術 信息服務;
4 、對確定推廣的農業技術進行試驗 示範;
5 、指導下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 羣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
種子站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種子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種子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管理;負責種子市場和種子質量的監管;負責農作物新品種引種、試驗、審定、示範、推廣和保護。
滁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中心
主要職責: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檢測檢驗保障。受委託對授權範圍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檢測檢驗。
滁州市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
(滁州市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動物疫病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承擔動物流行病學調查、疫病報告編制並上報;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動物疫病預防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承擔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承擔公益性技術推廣職能,負責畜牧業重大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參與畜禽飼養、草業、品種改良等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制訂並組織實施,提出畜牧業發展的重要技術措施,開展畜牧業職業技能鑑定。
水產站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推廣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漁業科技成果和先進漁業技術的示範推廣、普及;關鍵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承擔漁業病害防疫及控制、水產良種和苗種管理的相關技術工作;漁業環境監測、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檢測;參加市級以上水產科技攻關、重點項目研究;編報水產科研、推廣開發項目書、建立水產項目庫;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指導、水產技術交流和公共信息諮詢服務;協助漁業主管部門開展漁業污染事故鑑定與評估工作。
水產研究所
主要職責: 水產養殖科學研究、新品種開發及技術推廣、服務。
農廣校
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農民科技教育培訓和農業廣播電視教育事業發展計劃、規劃及市、縣、鄉三級辦學體系建設規劃。
2、制定支持農廣校辦學的相關政策。
3、負責組織、完善和落實中專學歷教育各教學環節。
4、檢查指導全市辦學情況,開展經驗交流和評優表彰活動。
5、組織和指導廣大學員開展科教興農活動。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