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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鎖定
宣傳貫徹國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民族宗教政策,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檢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民族政策執行情況;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影響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突發事件,協助各地及時處理宗教方面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
慶德超為滁州市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1] 
中文名
滁州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作    用
宣傳貫徹國家的民族宗教法律
意    義
依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內    容
社會穩定突發事件
特    點
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
宣傳貫徹國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民族宗教政策,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檢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民族政策執行情況;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影響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突發事件,協助各地及時處理宗教方面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指導宗教團體按照“三自”方針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原則開展境外宗教界的友好往來,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有關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制訂民委委員聯繫制度和規劃,扶持民族鄉村各項事業發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