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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地震局

鎖定
滁州市地震局是滁州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於1976年成立,為滁州市政府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
滁州市地震局依法履行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職能,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內房屋抗震設防、地震監測預報和應急救援三大體系等各項工作。 [1] 
中文名
滁州市地震局
成立時間
1976年
辦公地址
滁州市西澗中路4288號
性    質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周黎明

滁州市地震局歷史沿革

1976年,,滁州市地震局成立,原隸屬科委。
2006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黨組,為正縣級、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1] 

滁州市地震局機構職責

1、負責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結合本地實際編制相應的實施方案和細則,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防震減災工作預案》和《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協助政府監督落實;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參與震情速報、災情速報、震災評估和震後恢復重建工作。
4、依法管理全市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核定,和重大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管工作;以地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管理本行政區內的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管理重要城鎮、經濟開發區、重大工程及生命線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對本行政區內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進行資格驗證和任務登記;負責審批重要工程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標準。
5、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編制轄區內地震監測台網優化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各台站的業務、技術指導。
6、收集整理各台、站觀測數據及鄰省地震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提出階段性或年度地震趨勢意見。
7、調查核實當地出現的各種宏、微觀異常,及時處理當地出現的地震謠傳、誤傳事件,以安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
8、負責編制本地區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以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和能力。
9、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10、指導縣、市、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11、承辦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滁州市地震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督辦;
2、協調局領導完成招商引資任務;
3、負責各類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
4、負責財務、物資、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督察工作;
5、負責文書檔案和內外收發工作;
6、協助局領導做好人事、思想政治工作和職工學習的安排;
7、協助局領導與上級部門及相關單位的聯繫;
8、協助局領導做好全局後勤管理工作。
監測預報科
1、編制本市地震觀測台網優化方案,並組織實施;
2、協助各地震觀測台、站的儀器安裝、維修及業務指導;
3、負責收集各台、站的觀測數據,並整理計算繪製各種圖表,上報省地震局;
4、開展震情分析研究,編寫半年會商意見和年度地震趨勢研究報告;
5、負責各種宏微觀異常的調查核實;
6、負責與鄰區的地震聯防和業務技術交流;
7、承接和申報國家和省地震局科研項目,推廣應用科研成果,提高監測預報水平。
震害防禦科
1、負責烈度區劃和烈度複核工作;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大型企業、重要城鎮的抗震設防;
2、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申報、登記和監督管理;
3、負責地震災害的預測和損失評估;
4、監督、管理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貫徹執行;
5、參與震後恢復重建規劃的制定;
6、編寫宣傳工作計劃,做好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
7、在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本市防震減災十年目標的實施。
行政審批科
1、負責行政審服務大廳窗口諮詢審批事項;
2、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立項、協調和監督工作;
3、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和具體承辦工作;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 

滁州市地震局現任領導

周黎明:滁州市地震局局長。 [4] 
李朝陽:滁州市地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傳慧:滁州市地震局總工程師。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