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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滁州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位於滁州市龍蟠大道99號西八樓。
中文名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滁州市龍蟠大道99號西八樓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汪國玲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貫徹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貫徹實施就業援助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實施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組織開展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省吸引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相關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縣處級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實施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監督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體育局等部門落實。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與市科學技術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會同市科學技術局制定外國人來滁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其中A類人員(外國高端人才,下同)的政策由市科學技術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B類(外國專業人才,下同)和C類人員(其他外國人員,下同)的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科學技術局制定。A類和B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科學技術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C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市人社局局長:汪國玲 [7]  [10] 
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仲衞東
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戴宗玉
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昆斌 [2]  [9]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14年12月,獲得“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8]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3] 
2021年5月31日,榮獲“安徽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4] 
2021年12月,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優質服務窗口”稱號。 [5-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