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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成員

鎖定
準成員,是指有些國際組織由於對經濟、社會、文教等部門負有廣泛的國際責任而允許某些非獨立國家的政治實體參加該組織,這些非主權實體即為準成員。 [1] 
中文名
準成員
定    義
是指有些國際組織由於對經濟、社會、文教等部門負有廣泛的國際責任而允許某些非獨立國家的政治實體參加該組織,這些非主權實體即為準成員
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亞太電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都將中國的香港列為其準成員。此外,很多國際組織甚至允許歐洲聯盟以準成員的資格參加其活動。一般而言,準成員在國際組織的重要機構中沒有表決權和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世界衞生組織對準成員的權利與義務的性質與範圍作出過明確規定,併為其他一些國際組織所仿效。
參考資料
  • 1.    馬呈元.國際法(第三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