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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於1994年9月正式掛牌成立,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務工作的職能部門。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是由原湛江市國家税務局、原湛江市地方税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掛牌儀式在湛江舉行,標誌着原湛江市國家税務局、原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
掛牌成立時間
1994年9月
在職幹部職工
1522名
直屬行政單位
7個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概況

領導走訪工作照片 領導走訪工作照片
下轄5個縣(市)局、39個基層税務所(分局),7個直屬行政單位.市局機關內設10個科室和兩個事業編制的服務中心,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522名。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系統1995—2008年共組織地方税收收入178.86億元,年均增長14.31%,實現與 GDP同步增長。2000—2008年,全市地税系統共徵收社保費96.66億元,年均增幅20.2%。湛江市地税系統先後評為全國、省、市、縣先進集體689個(次),文明單位328個(次),青年文明號66個。2003年,湛江市地税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湛江市文明行業”,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文明單位。 [2]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能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是負責湛江市範圍內地方各税、費徵收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徵收管理的具體税(費)包括: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資源税、車船税、印花税、煙葉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社會保險費等。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設置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規科
税政科
規費科
徵管科
計財科
信息科
人教科
機關黨辦
監察室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納税人服務中心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下屬單位

赤坎區地方税務局
霞山區地方税務局
坡頭區地方税務局
麻章區地方税務局
開發區地方税務局
徐聞縣地方税務局
雷州市地方税務局
遂溪縣地方税務局
廉江市地方税務局
吳川市地方税務局
湛江市地税局稽查局
東海區地方税務局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發展概況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於1994年9月正式掛牌成立,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務工作的職能部門。下轄5個縣(市)局、39個基層税務所(分局),7個直屬行政單位.市局機關內設10個科室和兩個事業編制的服務中心,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522名。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成立15年來,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以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開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紮實抓好作風行風整頓,全面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納税服務水平,大力組織地方税費收入,積極扶持地方經濟發展,與時俱進,求實創新,在“三個文明”建設方面連創佳績。特別是連年超額完成地方税費收入任務,為地方經濟發展和建設和諧湛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1995—2008年,全市共組織地方税收收入178.86億元,年均增長14.31%,實現與 GDP同步增長。2000—2008年,全市地税系統共徵收社保費96.66億元,年均增幅20.2%。同時,充分運用税收槓桿,用足用好税收政策,為地方經濟發展涵養税源。15年來,全市地税積極貫徹落實各項税收優惠政策,共減免地方各税總額 4.3億元,為促進我市國企改革、產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支持下崗職工再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15年來,湛江市地税系統先後評為全國、省、市、縣先進集體689個(次),文明單位328個(次),青年文明號66個。2003年,湛江市地税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湛江市文明行業”,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文明單位”,進一步樹立了湛江地税的良好形象。
回首過去,豪情滿懷;展望未來,催人奮進。在新的歷史時期,湛江地税人將繼續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新的姿態、新的熱情、新的舉措,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全面提升管理質效為目標,以黨政部門、社會各界、納税人和地税幹部“四個更加滿意”為標準,努力做好各項工作,推動湛江地税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構建和諧廣東地税和湛江跨越式發展作出新貢獻!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服務承諾

一、宗旨承諾
依法、便民、務實、高效
二、政務承諾
(一)公開税收政策法律法規
(二)公開物價部門批准收費的事項和批准文件;
(三)公開服務承諾;
(四)公開辦税所需提供的資料、程序及方法;
(五)公開處罰依據及處罰標準;
(六)公開工作紀律和廉政規定。
三、態度承諾
文明禮貌、耐心細緻。
四、方式承諾
多元化。為納税人提供直接申報、郵寄申報、儲税劃繳、銀行轉帳以及積極推行電話申報、網上申報等多種申報納税方式;為納税人提供網站、諮詢熱線等多種税務諮詢方式;通過網站、熱線電話、税法公告等方式進行税法宣傳。
首問制。第一個接受問詢的工作人員保證指引納税人辦理各項涉税事宜。
一窗式。到税務機關辦理涉税事項保證同一税務事項在一個窗口辦理完成。
一次妥。到税務機關辦理涉税事項,如果材料齊全,保證來一次税務機關就可以辦理完成。
一次補。如果資料不齊全,需補充哪些材料保證一次説清楚。
五、保護承諾
(一)納税人對税務機關作出的税務決定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二) 納税人對税務機關作出的徵税行為不服,可以在按照税務機關的納税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税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後,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三)納税人對税務機關作出的除徵税行為以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依照法律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四)因税務機關採取税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不當,致使納税人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的,納税人可以就直接損失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六、檢查承諾
(一)保證通知納税人檢查的納税期間和範圍;
(二)檢查人員保證在檢查時按照規定出示税務檢查證,如不按照規定出示證件,納税人有權拒絕檢查;
(三)檢查結束後,保證向納税人提供書面的檢查結果以及相關税務處理決定,包括定案依據,並告之依法應享有的權利。
七、時間承諾
在正常情況下,如果資料齊全,税務機關保證在以下時間內辦理好有關涉税事項。
(一)税務登記:
1、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復業登記,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2、停業登記,只要繳清發票和結清税款、滯納金、罰款,收存有關證(簿),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3、註銷登記,只要繳清發票和結清税款、滯納金、罰款,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4、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的開具、報驗登記,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二)納税申報:
1、一般納税申報,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2、延期納税申報,只要預繳了税款,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三)税款繳納:
1、一般税款繳納,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2、延期繳納税款,税務機關在收齊資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並告知納税人。
(四)減税免税:
税務機關應當自受理審批申請之日起15日內送達審批機關,審批機關在收齊資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並告知納税人;需要報國家税務總局審批的,省局應當自受理審批申請之日起20內審查完畢並報送國家税務總局。
(五)多繳退税:
1、税務機關發現納税人多繳税款的,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2、納税人發現多繳税款要求退還的,收齊資料之日起3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含審查核實時間)。
(六)發票領購:
1、申請領購發票,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2、申請自印發票,收齊資料後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3、申請代開發票,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4、發票兑獎,收齊資料後即時辦理。
(七)諮詢服務
1、電話諮詢,即時回覆或轉給相關部門(人員)回覆;
2、到税務機關諮詢,即時回答或指引至相關部門;
3、書面諮詢,收齊資料後7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複雜問題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回覆;
4、網上諮詢,收齊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複雜問題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回覆。
(八)調賬檢查
1、賬冊退還:調取以前年度賬簿、憑證等資料的在3個月內退還;調取本年賬簿、憑證等資料的,在30日內退還。
2、處理決定。一般案件在退還賬冊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九)行政複議
自收到納税人提出複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於60日內作出複議決定(情況複雜的除外)。
八、投訴承諾
保證公佈監督投訴電話;實名投訴保證回覆。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漫天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第四税務分局局長:龍成東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斌、李志明、李孔、閻志、王上治、劉文、蘇赤進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邱秀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吳苗盛、梁宇衞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戴航 [3]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湛江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和湛江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和湛江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單位榮譽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5] 

湛江市地方税務局海關地址

地址:人民大道北33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