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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教育局

鎖定
湘潭縣教育局是湘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地址為湘潭縣易俗河鎮杜鵑路38號 [1-2]  [6] 
中文名
湘潭縣教育局
辦公地址
湘潭縣易俗河鎮杜鵑路38號 [2] 

湘潭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教育工作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
2、研究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
3、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協調指導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4、統籌規劃中小學(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幼兒園)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的批報和審批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的管理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督直屬學校(單位)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專項經費的執行情況。
6、負責全縣中小學、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教師的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教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有關學校的教師資格認定,參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制標準;協同有關部門落實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有關待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7、按照管理權限,歸口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與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職業學校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8、歸口管理全縣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9、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科學、教學研究與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教改科研項目。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10、負責全縣教育對外交流工作。
11、指導全縣學校條件裝備、中小學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管理社會化工作。
12、負責全縣教育宣傳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及信息系統的開發與建設工作。
13、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14、規劃指導全縣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中小學德育及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電化教育和國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15、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湘潭縣教育局領導分工

李鵬
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聯繫縣一中、縣九中、易俗河鎮中心學校、河口鎮中心學校,聯絡縣教育督導委員會。 [5] 

湘潭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宣傳股、老幹股)
負責文電、會務、宣傳、機要安全、文書檔案管理、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文稿的起草、政務公開、綜合信息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教育宣傳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和圖書室建設等工作;負責局直單位、民辦中小學校黨務;承辦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辦理工作;統籌協調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考核工作;負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史志彙編工作。
2、普教股(體衞站)
負責全縣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定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學校招生政策;負責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負責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德育工作、團隊工作和普通中小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工作;負責中小學生的國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承擔督促指導三類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承擔高中、初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中小學寄宿學生管理和家長學校的工作;承擔義務教育階段基本數據的統計工作;承擔組織學生體育藝術活動及體育達標、初中畢業生體育、藝術測試工作;負責學校衞生工作,配合衞計等部門,制訂學校傳染病防控對策、措施;督促學校落實傳染病報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衞計部門監測轄區內學校疫情,適時發佈健康提示;協助衞生部門做好學校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處置等工作;在學校開展衞生健康教育和宣傳;配合縣關工委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
3、職成股(社會力量辦學股、幼兒教育股)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及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制定職業教育的招生計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調整及招生、學歷、學籍管理、專業技能考核、文化統考和抽考、頒發畢業證書等工作;承擔中職助學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民辦教育機構(普通初中、小學及其他教育機構)設立許可;負責民辦學校舉辦者變更的核準;負責民辦教育機構有關事項的備案;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年檢評估、清理整頓工作。統籌管理全縣學前教育工作;參與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設立許可;負責幼兒園的設立、分立、合併、終止的資格審查工作;擬訂全縣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工作;承擔督促全縣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工作;承擔指導全縣幼兒園的教材、圖書、儀器配備建設工作;承擔指導和組織普惠性幼兒園的認定及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學前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事業負責監測工作。
4、計財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承擔機關財務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體制改革方案;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負責制定全縣招生計劃;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經費、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的監督指導;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央和省、市、縣教育專項資金、各種外資和國內外捐款;會同有關部門規範管理學校收費行為。負責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資助工作的審批、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管理工作。
5、政策法規股(安全監管股、政務服務股)
負責羣眾來信、來電、來訪登記、接談、疏導工作,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向有關股室(二級機構)、學校(幼兒園)轉送、交辦有關事項;檢查、督辦、指導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指導和組織全縣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指導和組織全縣教育系統的政策法規宣傳;督促指導全縣中小學師生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承擔縣本級教育行政調解、行政應訴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參與起草安全工作的綜合性文件,協調涉及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學校(幼兒園)的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和相關安全教育、演練工作,擬訂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並指導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建立校車使用許可制度的工作機制,參與校車使用許可。
6、人事股 (檔案室)
負責全縣教職工的組織人事、工資福利、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培訓規劃、教師培訓及教師招聘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評選及培養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師資力量建設;參與擬訂中小學和幼兒園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承擔組織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縣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參與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評先評優、表彰獎勵的具體工作。辦理全縣教職工退休、退職、辭退申報工作,負責教職工獎懲工作。指導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全縣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傳遞、裝訂等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檔案管理及傳遞工作。
7、建管站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學校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報建等有關手續、負責學校建設項目預、決算的審核工作;負責學校建設項目負責中小學危房改造、校安工程、重點民生實事工程等項目的管理督查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配合住建部門開展學校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
8、紀監室
負責本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各類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負責綜合協調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
9、審計股
指導和組織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本級、鄉鎮中心學校、縣屬學校、局直單位的財務收支、基本建設投資和重大經濟合同的審計及局任命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勤管站
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指導、監督各學校校園商店、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學校青少年宮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1、教育工會辦公室
完成縣教育工會履行“維護、參與、建設、教育”四項職能的常規工作和日常工作。依法維護教師合法權益。負責校務公開及民主評幹工作。協助組織師德師風教育活動,參與“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和“師德標兵”的評選工作。負責組織教師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負責基層工會“模範職工之家”的創建工作及勞動模範的評選工作。負責特困教師慰問和走訪工作。完成局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12、教育督導辦公室
負責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主任督學工作,制定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和評估方案;具體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全縣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承擔全縣督學隊伍和督學責任區建設管理工作;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做好與上級督導部門的聯絡溝通工作。
13、教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理事會的有關決議,認真完成好局黨委和理事長辦公會議交辦理的各項工作。基金會在基金籌募、增值、經費使用,獎勵扶助項目等安排方面,擬出可供選擇的計劃、目標、方案、措施和意見,提供領導參考決策。負責做好相關宣傳,營造良好的尊師重教氛圍和募資環境,拓寬募資渠道;依法依規組織開展各類形式的捐贈活動,完成全年教育基金的募集任務。負責做好全縣貧困家庭學生、重病特困教師摸底、登記和走訪調查、資(扶)助金髮放等工作,公平、公開、公正,規範有序的做好每一項扶助項目。負責對接做好上級教育基金會及其他渠道有關“獎教獎學、扶困助學”項目的篩選、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配合做好全縣各類獎教獎學項目的表彰和獎勵工作。負責處理好教育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4] 

湘潭縣教育局二級機構

1、湘潭縣招生辦公室,為縣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宣傳、報名、體檢、組考、指導填報志願、政審、建檔及各種信息的採集工作;負責高考成績統計分析和有關高考獎勵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負責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的報名、組考工作;負責空軍招飛和南航招飛的報名組織工作;做好信訪和考生諮詢工作。
2、湘潭縣電化教育教學儀器站,為縣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全縣中小學實驗教學、電化教學和現代教育技術的研究、推廣和指導工作;負責培訓和管理全縣中小學實驗、電教人員;承擔全縣中小學校的儀器設備、教學軟件的採購和分配工作;負責全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各學校體育器材的配備工作。
3、湘潭縣中小學教研室,為縣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9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研究和指導工作;組織教師開展教學競賽和學生學科競賽活動;指導課堂教學,提高課堂教學效益;進行教育教學質量管理;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諮詢服務工作。
4、湘潭縣外籍離退休中學高級教師休養所,為縣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其主要職責:負責縣外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離退休人員有關待遇;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學習生活、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活動;做好離退休人員喪葬優撫工作。
5、湘潭縣退休教師住宅管理所,為縣教育局管理的公
益一類事業單位,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主要職責:負責本所離退休人員住宅的維護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6、湘潭縣教師進修學校,為縣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類
事業單位,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0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制訂和實施全縣教師繼續教育培訓規劃和實施計劃;為全縣中小學開展教師校本研修提供指導和服務,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本縣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務;負責做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登記審核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