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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武陵監獄

鎖定
湖南省武陵監獄位於湖南省常德市北郊萬金障,是國家刑罰執行機關,屬正處級單位,主要對受到國家刑罰處罰、被判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進行懲罰和改造。 [1] 
中文名
湖南省武陵監獄
隸    屬
湖南省司法廳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北郊萬金障

湖南省武陵監獄地理位置

湖南省武陵監獄 [2]  位於常德市北郊萬金障,坐落在白鷺集棲的白鶴山麓,南靠風景秀麗的柳葉湖渡假區,西臨佔天湖,北通津市、澧縣,中心公路直通省道1804線。

湖南省武陵監獄歷史沿革

武陵監獄的前身是 “五廠一礦一所”(即原常德改進機械廠、改進修配廠、改進印刷廠、改進織布廠、改進綜合加工廠、改進石膏礦、省少管所)合併組建的澧縣鹽井農場,1970年元月搬至萬金障,署名為“常德地區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萬金障農場”,設黨支部,系正科級單位。入障初期,廣大幹職發揚南泥灣精神,破冰掘土,圍堤造田,將“滿湖蘆葦草,一片水汪洋”的荒蕪之地變成了幾千畝良田美湖。
1985年4月,更名為“常德汽車改裝廠”(後改為“常德輕型汽車廠”)。
1986年7月升格為正處級單位,1988年9月成立黨委。
1986年以來,以汽車改裝為龍頭,逐步形成工業為主,農業為輔的生產格局。
1989年試製成功“武陵源”6600旅行車,1990年投入批量生產,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經濟的發展,帶動了監獄的基本建設,罪犯勞動、生活環境不斷改善。
1995年10月,經司法部批准,由省司法廳正式命名為“湖南省武陵監獄”。
1999年初,監獄開始實施監企分離。
2000年7月4日,武陵監獄與常德輕型汽車廠實行獄廠分設,從此,“監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宣告結束,監獄的刑罰執法職能更加專一,各項工作步入了發展的快車道。

湖南省武陵監獄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認真貫徹“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的監獄工作方針,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罪犯正確執行刑罰;堅決執行上級指示精神,堅持依法治監,從嚴治警,不斷強化內部管理,確保監管安全及監管秩序穩定;
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質量;
切實保障罪犯的辯護、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限制的正當合法權利,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罪犯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

湖南省武陵監獄獲得榮譽

武陵監獄在常德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依法治監,從嚴治警,科學、文明、嚴格執法,公正、公平、公開管理罪犯,大力推進現代化文明監獄的創建步伐。監管秩序實現持續穩定,罪犯改造質量穩中有升,連年被省監獄管理局評為管教工作優勝單位。
2001年被省司法廳授予“省級優秀特殊學校”稱號。
2002年被省司法廳記集體二等功,2002年被省監獄管理局評為素質教育先進單位。
2002、2003、2004年連續被評為全市量化目標管理考核紅旗單位。
2006年被省司法廳授予“省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稱號”,並再次榮記集體二等功。
2000年以來,先後有30多人次獲省司法廳、常德市政府記功表彰。
武陵監獄全體警察在獄黨委的帶領下,以“團結一心、艱苦奮鬥、善謀實幹、開拓進取”為內在動力,努力推進監獄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社會化建設,力爭為建設和諧常德做出更大的貢獻。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