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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測繪局

鎖定
湖北省測繪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測繪工作的直屬機構。
中文名
湖北省測繪局
地    點
湖北省
屬    性
非營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湖北省測繪局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起草測繪地方性行政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本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和管理本省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測繪項目,建立健全和管理本省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負責組織實施“數字湖北”地理空間框架建設工作,擬訂地籍測繪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按規劃組織管理地籍測繪,確認地籍測繪成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省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市縣基礎測繪規劃及年度計劃編制。
(三)承擔規範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審核並根據授權發佈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查處重大測繪違法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理信息獲取與應用等測繪活動,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鄂測繪。
(四)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承擔地理信息管理的職責,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監督管理地理信息的獲取與開發應用,管理測繪航空攝影。
(五)負責組織重大測繪科研項目及測繪科技創新相關工作,指導、組織、開展測繪基礎研究、重大測繪科技攻關、科技推廣和成果轉化,組織開展測繪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負責管理基礎測繪成果,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監督實施測繪成果的匯交、測繪成果資料的保密安全。
(七)承擔地圖管理的責任。監督管理本省地圖市場,承辦地圖編制管理相關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八)負責管理省級測繪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湖北省測繪局信息公開指南

湖北省測繪局
為依法保障社會組織和廣大公眾對測繪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07〕114號)有關要求,特制定《湖北省測繪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1、公開範圍。省測繪局每年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第262號),制發《湖北省測繪局政務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主動公開《目錄》確定的內容。
2、公開形式。公開的形式包括:
(1)省測繪局門户網站。
(2)省政府公報、省政府新聞發佈會等。
(3)省測繪局一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
3、公開時限。省測繪局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1、公開範圍。對《目錄》內沒有明確但符合《規定》要求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向省測繪局提出申請公開,省測繪局將按依申請公開程序受理。
2、受理機構。省測繪局辦公室受理依申請公開工作。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中南一路50號,湖北省測繪局辦公室,
3、公開程序。
(1)申請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湖北省測繪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表格附後,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地點領取,可複製,也可從省測繪局門户網站下載。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詳細、明確,並準確填寫聯繫電話、地址、郵箱,以便工作人員查詢和答覆。
(2)申請方式。《申請表》填寫後,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報送省測繪局辦公室。
(3)申請處理
①登記。省測繪局辦公室將收到的《申請表》登記、編號,並按照局領導分工和處室職責提出擬辦意見,經相關負責人籤批後,分送相關處室辦理。
②答覆。省測繪局將及時按要求答覆依申請公開內容: 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信息內容或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不屬於省測繪局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申請公開的信息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內容,重新申請信息公開;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三、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省測繪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依法行使監督權。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