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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鎖定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6月22日,前身是武漢市人民政府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武漢市江漢區常青路156號。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15個審判部門、8個綜合職能部門和2個審判輔助部門。
中文名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區    位
武漢市江漢區
地    址
武漢市江漢區常青路156號
郵政編碼
430024
成立時間
1949年6月22日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情簡介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前身是武漢市人民政府法院,成立於1949年6月。1955年1月正式更名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和業務指導。武漢中院新辦公大樓建成於2004年,由13層的辦公樓、12層的審判樓和4層的行政樓連通構成,整個大樓區域劃分明確,3棟不同高度的建築圍成U字型的總體結構,建築風格獨具一格。審判樓1至4層建有30個數字法庭,為審判區域,其中包括1個能容納450人的大法庭和1個專門審理國際貿易糾紛案件的涉外法庭。新建的視頻指揮中心,不僅可以實現本院30個數字法庭的全程視頻監控和網上直播,還可以實時觀看15個基層法院庭審以及現場執行的影像。審判法庭之上建有檔案館,能存放35萬卷檔案,還建有圖書館,現收藏以法律類為主的圖書3萬多冊。座東向西的辦公樓為各審判庭和綜合部門辦公區域。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15個審判部門: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糾紛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和賠償委員會辦公室,8個綜合職能部門:辦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裝備處、研究室、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和離退休幹部處,2個審判輔助部門:司法警察支隊、司法鑑定處。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武漢法院在市委領導和上級法院關心指導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緊緊圍繞最高法院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切實履行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提供了司法保障。圍繞讓當事人打“便捷的官司”、 “明白的官司”、“高效率的官司”、“受尊重的官司”的要求,不斷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機制。深化接待窗口文明創建,為當事人提供導訴、答疑、調解等“一站式”服務。堅持巡迴審判、夜間開庭、節假日開庭等做法,積極推進公開宣判和判後釋疑,着力打造“週二之約”司法為民品牌。加大司法公開力度,不斷深化司法民主,努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切實滿足羣眾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堅持“科技強院”方針,圍繞服務人民羣眾、服務審判執行、服務司法管理的要求,不斷加快基層基礎建設特別是信息化建設步伐,努力為審判執行工作提供全業務、全流程、全互聯、全共享服務,實現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的現代化;為當事人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務,讓人民羣眾更加便捷地行使訴權。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劉太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1-2] 
江寧: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3] 
段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4]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武漢中院堅持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引導全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牢固樹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法治信仰,忠實履行職責。堅持典型引路,大力推進創先爭優,努力營造實幹興院的良好氛圍,先進典型不斷湧現。武漢中院司法理論宣傳等四項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新洲區法院雙柳法庭、江漢區法院民意街法庭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11個基層法庭被命名為湖北省“示範人民法庭”。武漢中院知產庭、江岸區法院刑庭、礄口區法院仁壽法庭以及江夏等三個區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蔡甸等三個區法院被授予武漢市“五一勞動獎狀”。江漢區法院鄭小紅被評為“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漢陽區法院李衝榮獲“全國模範法官”、湖北省首屆“十大法治人物”榮譽稱號,黃陂區法院袁建武、東湖開發區法院遇傑等10名幹警榮立個人二等功,還湧現出“討薪法官”李靖(江漢區法院)、“温情法官”李娟(洪山區法院)、“農民工的貼心大姐”孫文浩(青山區法院)等一批新的先進典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