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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鎖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屬組織機構。
中文名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主    任
秦宇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外事、僑務、引智、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省委和省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引智、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擬訂本省外事、僑務、引智、港澳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負責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省外事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和省直各部門開展僑務、引智、港澳工作。
(二)審核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報請省委或省政府審批的外事、僑務、引智、港澳文件,承辦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協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地方現職正、副省級人員和中央現職副部級及其以上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審批本省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出境)和邀請國外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審核本省正、副廳(局)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並按規定報批,為上述出國(境)人員出具出國(境)任務批件,並辦理護照、簽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三)負責接待來本省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本省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負責接待港澳地區來本省訪問的重要客人,統籌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負責指導和協調本省重要外事活動禮賓事宜。
(四)負責外國駐本省領事機構的管理、交涉事宜,統籌安排和管理本省各地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管理為外國領事館服務的機構,辦理和參與境內涉外案件的對外交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地方政府負責處置境外涉鄂突發事件,保護境外本省中國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省內涉外突發事件和涉台外事工作事務以及關係國家安全問題的有關涉外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對重大外事違規違紀事件的處理意見,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鄂活動的管理和省內民間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來鄂採訪的外國記者和外國駐鄂新聞機構及常駐記者事務,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羣眾性外事僑務教育工作。
(五)負責開展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友好聯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處涉僑突發事件和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接待服務和資金、技術、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對各地、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所開展的華僑和華人工作進行必要的統籌、協調,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六)負責依法保護本省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負責海外僑胞、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和歸僑、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主管全省華僑捐贈、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各項政策落實和僑務扶貧工作,承辦需請省領導會見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本省對華僑華人的文化交流及對外華文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七)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協調處理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負責本省聘請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省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培訓項目和研修的工作。
(八)負責香港、澳門有關情況的調研工作,提出有關建議,負責本省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高層人士之間的交往、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本省與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促進、協調本省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的合作交流,參與本省企業和中資機構在香港、澳門的有關協調工作,依法管理港澳在鄂新聞機構和記者事務,負責協調港澳同胞在鄂的權益保護工作。
(九)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管理湖北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指導本省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指導所屬學(協)會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機構設置

秘書處
人事處
美大處
亞洲處
歐非處
領事處
出入境審批處
護照簽證處
國內僑務處
國外僑務處
外國專家處
港澳處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處
國際經濟處
對外友好協會秘書處
後勤服務中心
省外事翻譯中心
省外國機構服務中心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主任:秦宇
派駐省外僑辦紀檢組工作(代管):張雪
副主任、黨組成員:胡應海
副主任、黨組成員:章良華
副主任、黨組成員:馮細國 [2] 
省友協專職副會長、黨組成員:吳建民
副巡視員:馬愛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