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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縣教育局

鎖定
湄潭縣教育局是湄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李魁壽 [1] 
中文名
湄潭縣教育局
辦公地址
湄潭縣湄江街道澤溪路16號

湄潭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家教育、科技發展計劃,結合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預測縣域教育、科技發展方向,制訂全縣教育和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 科技工作的實施意見。
2.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統一戰線有關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負責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有關政策和制度;規劃、協調和指導教育系統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組織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新時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研究;統籌指導教育系統黨的理論宣傳、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和全縣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按照“好乾部”標準和幹部管理權限,抓好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施對教育系統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
3.承擔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行使縣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等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監測全縣基礎教育階段教育質量,指導下級教育督導工作。
4.加強全縣基礎教育統籌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5.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6.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教育行政幹部暨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校長教師交流,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改革和招生考試製度改革。
7.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縣教育局經費預決算方案的編制,指導學校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編制各項教育經費使用方案;負責指導學校教育事業費、基建計劃和基建投資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工程管理;負 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8.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9.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10.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治宣傳教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11.管理和指導全縣校長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全縣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制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和教師培養培訓、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和做好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
13.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本系統工會、統戰、共青團、少先隊及關愛留守兒童工作。
14.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行政管理;合理配置科技經費, 負責科技交流協作及其外事工作,做好科技項目的開發和引進;為中小型企業提供技術信息、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服務,培育科技型企業;負責科技情報信息資料的調研、編輯、傳遞和管理等工作;搞好科技項目庫的建設;指導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工作。
15.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16.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7.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8.承擔“三關愛”工程有關工作職責。 [2] 

湄潭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下設九個行政股室: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政策法規安全股、人事教育股、計劃財務基建股、教育業務股、學前教育股、科技業務股,直屬四個事業單位:學生資助服務中心、教研招考中心、素質教育信息中心、科技發展服務中心。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