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港口經營人/12708756
港口經營人
鎖定
[1]
我國《港口法》中並沒有港口經營人的概念,只是規定了港口經營人的業務範圍。只是在《港口法》送審稿第4條第4項、第6項中,曾經提出過港口經營人的概念。港口經營人是指與委託人訂立港口業務合同,從事經營性業務的人。
中文名
港口經營人
記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性 質
從事港口經營性業務的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一章第四條第六款規定:“港口經營人是指與委託人訂立港口業務合同,從事港口經營性業務的人”。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送審稿)》第4條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6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不想给你砍一刀
(2023-01-27)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