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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樹學

(測樹學)

鎖定
日本測樹學早期主要學習德國,日文的這一名詞譯自德文“Holzmesslehre”和“Holzmesskunde”。但此學科的英文通用名詞是“Forest mensuration”,德文現在也有的採用“Forstabsch”。所有這些詞都是森林測定或森林評價的意思。日本現在也改用了“森林測定法”或“森林計測學”。我國台灣省楊榮啓教授1980年也採用了“森林測計學”名稱。
中文名
測樹學
外文名
Holzmesslehre
提出時間
20世紀30年代
出    處
測樹學
過    程
論述原木、樹木和林分材積的確定
目    的
研究生長和收穫

測樹學古典測樹學的內容

吉拉維斯(Graves,1906)所給的定義是:“論述原木、樹木和林分材積的確定並研究生長和收穫”。直到現在,這一傳統內容仍然是世界各國本學科教科書的共同基礎。但隨着林業發展和測定技術的提高,測樹學測定內容已從樹木、林分測定擴展到大面積森林調查。例如,前蘇聯H..阿努欽教授(1952)在其所著俄文版《測樹學》一書中對本學科所下的定義是:“研究樹木材積、採伐木材積、林分蓄積、大森林蓄積以及樹木和林分生長量的確定方法”。日本大隅真一教授(1971)在其所著《森林計測學》中所下的定義是:“研究森林及其產品——木材各種量的測定、估計和計算方法”。也就是説,除樹木和林分測定外,大森林調查也被列為本學科的重要內容。 [1] 

測樹學現測樹學

近一二十年來,隨着社會對林業發展需求不斷提高和林業領域的擴展,測樹學內容也隨之變化和發展。例如,大隅真一教授(1971)所著《森林計測學》中增加了樹木、林分重量測定的內容;德國V.L.Anthonie和Alparslan,A.(1997)合著《Forest mensuration》中增加了樹木、林分重量和生物量測定的內容。而且,還有些作者還把一些非林木資源調查內容也列入本學科教科書中,例如,美國胡希教授(Husch B.,1983)在其所著《Forest mensuration》一書中,增加了野生動物和旅遊用地的內容;美國艾弗裏(Avery T.E.,1994)在修訂他1975所著第3版《Forest mensuration》一書中,增加了放牧、野生動物、飼料、漁業、水域、旅遊(休憩)等用地的調查、評價等內容。我國白雲慶教授等人(1987)合著《測樹學》中,把非林地自然資源估測列為附屬的一章,這樣就完全超出了傳統《測樹學》或《森林測計學》以樹木材積、林分蓄積測定為核心的內容範疇。儘管如此,在《測樹學》或《森林測計學》中以樹木材積、林分蓄積測定為中心內容的情況並沒有改變,但是這些新增加的內容,則是表示出《測樹學》或《森林測計學》未來的發展趨勢。 [1] 
參考資料
  • 1.    吳富楨. 測樹學實習指南[M]. 中國林業出版社,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