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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麻
(歷史上的地名之一)
鎖定
隋大業三年(607年)一度併入閩縣,唐武德六年(623年)重置温麻縣,當年改名連江縣並沿用至今。
《晉書校注》卷十五下第十九頁地理志雲:“晉太康三年,晉武帝分建安郡立晉安郡(屬楊州),領縣八:原豐、晉安、侯官、羅江、温麻、新羅、宛平、同安”,可知温麻設縣始此。《宋書》卷36《州郡志》雲:“晉安太守,晉武帝太康三年分建安立。……温麻令,晉武帝太康四年以温麻船屯立”,與此相類似的記載。還有“永嘉太守”條下的“橫陽令,晉太康四年以橫嶼船屯立”,可資參照。所以温麻置縣時間,後世都以《宋書所記為準,如宋《輿地紀勝》、《輿地廣記》,清《大清一統志》等都作“晉太康四年”,即公元283年。置縣的實際時間晚於置郡一年,是可以相信的。隋統一後,針對當時“一郡分為四五,一縣割為兩三”(見《宋書》卷11《律志·序》),“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狀況,遂決定廢州,並郡縣。晉安郡屬縣中,除晉安縣已先在梁天監(502—519年)升為南安郡外,開皇九年(589年),侯官、温麻均併入原豐縣(後稱閩縣)(據《中國歷史地名辭典》)。《舊唐書》卷四十地理志中有關的兩條記載:一、“唐高祖武德六年(623年)分閩縣置温麻,其年改為連江”,《辭海》第二冊連江條載:“連江縣名,在福建省東南沿海岱溪下游,晉置温麻縣,隋併入閩縣,唐復析置温麻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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