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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銀監分局

鎖定
温州銀監分局根據浙江銀監局的授權,負責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範圍;負責組織實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場和非現場的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和批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統計、分析、上報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有關數據、信息,並依據授權進行信息披露;負責對轄內金融風險進行分析、研究,並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提出轄內存款類金融機構
中文名
温州銀監分局
性    質
銀行監督機構
授權方
浙江銀監局
所屬地區
浙江省温州市
職    責
監督轄內銀行業
下設部門
8個

温州銀監分局主要職責

緊急風險處置意見和建議等。現承擔着本轄區24家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11家縣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6家村鎮銀行和1家資金互助社共1600餘個機構網點的金融監管及對温州市銀行業協會的指導、監督職責。 [1] 

温州銀監分局所屬機構

温州銀監分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監察室、監管一科、監管二科、監管三科、統計信息科、財務會計科等八個部門,人事科與監察室合署辦公。
辦公地址:温州市車站大道福森大廈二樓。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分局行政公文流轉、綜合材料起草、信息動態反映、文書檔案管理、金融許可證管理;會務籌備組織、保密及安全保衞工作,工會工作,法律工作,文明創建工作,行政後勤工作。
人事科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行政監察、紀委工作。
監管一科 工作職責:負責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工、農、中、建、交行)的監管工作。
監管二科 工作職責:負責政策性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機構監管以及金融“兩非”(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非法辦理金融業務)的監管工作。
監管三科 工作職責:負責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聯社、村鎮銀行)的監管工作。
統計信息科 工作職責:負責本轄區銀行業機構的金融統計工作和科技工作。
財務會計科 工作職責: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温州銀監分局在温州縣域除洞頭之外的7個縣(市)各設有一個監管辦事處,人員3-5人不等。負責各縣(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