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温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温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温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是上官光架。 [1] 
中文名
温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所屬部門
温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上官光架
所屬地區
温州市龍灣區

温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化妝品、中藥、醫療器械,下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或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辦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領域的各類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各類企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執業藥師註冊等行政許可,並依法監管。
(四)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區級相關部門和各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牽頭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置工作;負責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對生產加工環節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飲環節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的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流通環節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測;發佈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負責市場和網絡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對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發展提供服務,並對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七)依法負責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諮詢、申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
(八)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
(九)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合同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組織認定區名牌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户、農民專業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場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不良反應檢測;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
(十四)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藥用輔料有關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等有關工作;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負責突發性藥品安全事故、突發性醫療器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十五)組織實施中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十六)依法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十七)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技術監督;指導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八)配合區政府有關部門實施國家食品醫藥產業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九)領導和管理所屬、直屬及派出機構的工作;指導與市場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業務有關的社會團體的工作。
(二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温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上官光架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