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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財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温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1〕36號)精神,設立温州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是主管財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温州市財政局
屬    性
政府機構
地    區
温州市
職    責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    長
賈黎春 [2] 

温州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税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財政、税收、財務、會計、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市級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政府投資基金財政出資的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研究提出市對區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完善市對區的轉移支付制度。大力推動全市鄉鎮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設和應用推廣。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組織制定財政專户、預算單位賬户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六)負責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擬訂政府採購有關政策制度。負責政府採購投訴和舉報案件處理。
(七)負責管理政府內外債。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歸口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負責制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代表市政府對相關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
(九)負責彙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監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權限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彙總和編制全市和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補助政策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參與制定社會保險政策。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編制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預算。負責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監督管理。研究提出城市建設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十三)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組織開展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指導推進全市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黨的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財政信息化項目建設。負責財政數據管理。負責財政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温州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考績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職責:負責財政法制工作。承擔有關財政性政策文件起草、規範性文件管理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財政行政執法監督。組織開展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總預算局(税政處)
職責:擬訂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建議。負責全口徑政府預算(含政府債務)及部門預算編制管理。擬訂預算收支政策、預算管理制度。負責與省、區(含功能區)的財政體制結算管理工作,提出預算平衡和財力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市區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完善市對區的轉移支付制度、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負責指導縣(市、區)預算管理和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政府預決算、部門預算信息公開。負責税源調查等工作。參與檢查、監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參與做好部分產品退税審批工作。負責與國家税務總局温州市税務局等部門的税收政策聯繫協調。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
職責:擬訂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預警管理、風險監控、統計分析、定期報告、信息公開等。負責市級限額內政府債券申報、債券轉貸資金撥付及還本付息計劃落實、資金使用監管等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及責任追究機制。負責地方政府債務對應資產清查登記及相關資產負債表編制。負責市本級財政出資的政府投資項目財務可行性論證、債務性資金來源論證、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債務風險評估和市本級國資公司政府性債務管理,參與項目投融資方案編制。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統計監測行政、事業等單位全口徑債務信息。
預算執行局
職責:牽頭組織實施預算執行職責,組織推進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組織彙編全市財政總決算、行政事業單位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地方財政庫款管理及市級財政資金調度。負責市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具體實施工作。組織擬訂公款存放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市級財政專户資金競爭性存放,監督管理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公款存放。指導縣(市、區)財政國庫管理工作。
財税運行分析處
職責:參與建立並落實財税經濟分析指標體系。建立收支預測、預警和預判機制,運用財政收支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開展國家和地區重大經濟發展戰略實施情況專題分析和本地區與國外、國內同類型地區的比較分析。
綜合處(市非税收入收繳中心)
職責: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設和應用推廣,負責市級政府非税收入收繳監管和資金管理。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並指導各地各部門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土地、海域、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全市和市直住房制度改革,負責相關住房資金監管。負責土地儲備中心的資金監管。負責財政票據制度建設和行政監管。
會計處
職責:管理指導全市會計工作。組織會計法律、法規、制度貫徹實施,擬訂地方性會計管理政策。指導開展內部控制規範實施和管理會計應用。開展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實施會計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會計委派工作。管理全市代理記賬工作,組織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及後續管理。協助省廳管理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指導管理市會計學會、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和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
教科文處(市國有文化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職責:承擔市級宣傳、教育、科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社科、科普、檔案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教科文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參與制定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優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負責事業單位綜合性開支標準的制定、修訂和解釋。擬訂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屬國有文化企業資產的綜合管理,承擔市國有文化資產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履行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
職責:擬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資產配置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變動和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及收益收繳等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單位尚未脱鈎的經濟實體和市級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管。組織編制全口徑國有資產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依法對全市資產評估行業實施財政監督管理。
農業處
職責:負責市農業農村、水利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市財政安排的市農科院、市氣象局、省亞熱帶作物研究所、省海洋水產養殖研究所等補助經費的監督管理。負責相關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專項扶貧資金、市級水鄉建設資金和省撥資金管理。研究擬訂相關財政支農、專項扶貧政策。承擔市級三農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基層財政管理處
職責:協調鄉鎮財政工作,擬訂鄉鎮財政管理政策,大力推動全市鄉鎮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支持村級組織建設、村集體經濟發展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等財政政策措施,負責相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參與制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支持政策。參與村級財務管理、農民負擔監管等工作。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企業處
職責:承擔經濟和信息化、國資、糧食和物資儲備、供銷合作社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歸口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收繳工作。負責工業信息化、科技、發改、民航發展等專項資金以及儲備糧補貼等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負責市屬國有企業虧損計劃補貼工作。參與制定財政支持產業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參與制定財政支持市屬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有關政策。承擔國有企業財務年報彙編工作。負責政府產業基金運作管理相關工作。
金融處
職責:承擔市金融、商務、外事、投資促進等部門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的管理。管理涉外費用開支標準。承擔市政府授權的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房保險財政保障相關工作。負責金融業發展、商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管理,並擬訂相關政策。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資產財務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及政策管理。歸口管理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社會保障處
職責: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衞生健康、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疾人事業、紅十字會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編制和收支管理,參與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擬訂有關撫卹、優待補助標準。
經濟建設處
職責:承擔市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
政府投資項目處
職責:負責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造價預評估和資金來源論證,參與財務可行性論證,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參與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安排。負責編制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預算。負責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監督管理。負責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批。研究提出城市建設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市本級對口支援東西部扶貧項目建設資金管理。
行政政法處(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職責:承擔市級黨政機關有關部門,人大、政協、監察、審判、檢察等機關,民主黨派、羣團組織機關和軍警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全市政法經費統計彙總分析工作,擬訂相關經費保障措施。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開支標準政策。負責行政單位綜合性開支標準制定、修訂和解釋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單位個人收入分配政策的調查研究和工資津貼標準的制定、調整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
財政監督局
職責:組織實施財政監督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政策、制度和辦法。組織重大財税政策等專項財政監督檢查,負責年度會計信息質量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專項檢查,對違反財税法規、政策的舉報案件和移送案件進行查處。組織實施局內部控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審計機關對市級財政實施審計的聯絡協調工作。
績效管理處
職責: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辦法、共性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政策項目事前績效評估和事後績效評價。組織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編審和績效評價。建立績效結果應用機制。負責對下級政府(含功能區)財政運行情況實施綜合績效評價。
政府採購監管處
職責:負責政府採購全過程監管。擬訂政府採購有關政策制度。擬訂全市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各相關主體行為監管和政府採購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政府採購投訴和舉報案件處理。管理執法執勤用車(行政執法專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參與建設全省統一的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和交易平台。
信息化管理處(市數字財政管理中心)
職責:負責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財政信息化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項目技術標準制定和軟硬件採購等工作。負責財政相關數據的整理、加工和應用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承擔温州市數字財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人事教育處
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3] 

温州市財政局機構改革

2018年12月29日,温州市優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市審計局。 [1] 

温州市財政局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行政編制10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會計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6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預算編制局、預算執行局、財政監督局局長按副縣長級高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6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温州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賈黎春(局長) [6-8] 
朱定鈞(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總預算局(税政處)、基層財政管理處、市級部門預算編制中心、預算執行局、市財政支付中心、行政政法處、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聯繫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
宋信友(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協助局長做好監察工作;負責市紀委監委派駐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陳勝利(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作,分管局工會、團委、婦委會。
張國光(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保障處、企業處、金融處、基建辦,聯繫温州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温州市金鵬賓館有限公司。 [9] 
葉曉東(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財政監督局、經濟建設處、績效管理處、政府採購監管處。
連萊菁(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協助局長分管教科文處(市國有文化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會計處。
金勁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政府投資項目處、綜合處、市非税收入收繳中心、市財政項目預算審核中心,聯繫生態園財政局。 [4] 

温州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浙江省退役軍人工作模範單位”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