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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鎖定
2002年1月,經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同年3月,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2010年12月,根據《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完善城市建設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温委發〔2010〕115號)精神,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更名為温州市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與執法局),掛温州市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支隊牌子。市城管與執法局是主管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方面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温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性    質
温州市政府職能部門
管轄範圍
温州市
現任局長
黃悌敏

温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城市市容環衞、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各項專業規劃,參與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的審查。
(三)負責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負責行使市容環衞、城鄉規劃、園林綠化、市政公用、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室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公安(侵佔人行道、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土地和礦產資源、建築業、房地產業、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產、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綜合行政執法的職權劃轉依據省政府批覆,以市政府公告為準。
(五)負責重大案件、跨區域案件查處和組織開展全市性重大綜合行政執法活動和專項活動。承擔市級直接管轄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案件查處,對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處罰案件直接立案查處。
(六)負責市屬市容環衞、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相關的行政許可。參與財政部門編制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維護經費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管使用。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協調城區防汛抗台及城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制定智慧城管的總體規劃、近期計劃與遠期計劃。負責發現、收集和處置城市管理問題,監督、考評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解決城市管理問題的情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有關職責分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實行綜合執法的業務主管部門明確部門責任邊界,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加強源頭監管和協調指導,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審查審批、批後監管、協調指導等職責,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罰及後續監管工作。 [1] 

温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計劃財務處)。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相關會議的組織、系統內外聯絡協調、行政後勤、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務、計劃財務及直屬單位行政財務、計劃財務監督和審計。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專用裝備的計劃、配置、保養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統計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系統思想政治、隊伍規範化建設和指導。負責協助屬地黨委管理各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人。牽頭組織系統內的各類培訓。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政策調研和制度體系建設。負責法治政府、信用建設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等合法性審查。負責市級案件審核、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領域法制監督、指導工作。
(四)宣傳教育處。負責宣傳報道、政務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佈、社會輿情應對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督辦和“兩代表一委員”聯絡工作。負責和指導綜合行政執法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牽頭組織發動市民參與綜合執法、城市管理和志願者等活動。
(五)監督考核處。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督查和績效考核。負責擬訂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等考核工作的年度計劃、考核辦法及相關措施。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指導。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城管執法指導處。負責擬訂市容環衞、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工商行政、環境保護、公安管理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考核。負責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綜合協調。負責與相關領域業務主管部門協調和聯繫。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
(七)綜合執法指導處。負責擬訂建築業、房地產業、城鄉規劃、土地與礦產資源、人防(民防)、安全生產、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教育、水行政管理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考核。負責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綜合協調。負責與相關領域業務主管部門協調和聯繫。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
(八)市容環衞處。負責擬訂市容環衞管理方面規範性文件、標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市容環衞專項規劃工作。參與市屬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建設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消納處置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市城鎮市容環衞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承擔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九)市政公用處。負責擬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規範性文件、標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市政公用專項規劃工作。參與市屬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屬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運行監管。監督指導市區地下排水管網排查整治。指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監督指導全市市政公用行業工作。指導市區市政公用行業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承擔城市節約用水工作。
(十)園林綠化處。負責擬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規範性文件、標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工作。負責市級公園綠地樹木砍伐、移植、修剪、綠地臨時佔用與開挖、改變城市綠地性質和配套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業務指導和專業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全市園林綠化工作。
(十一)行政審批處。負責市級市容環衞、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管理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辦理工作。參加與行政審批有關技術審查工作,並負責綜合協調落實。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工作。
(十二)指揮中心。負責擬訂智慧城管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標準和行業規範。負責市本級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數據庫的建設、管理與維護。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大數據規劃與計劃。指導和推進城市管理行業信息化技術引進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承擔受理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中的投訴及與市長熱線及相關部門的處置協調職責。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應急指揮調度。承擔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
(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督察支隊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直屬機構,為正科級。承擔查處市級管轄的行政處罰案件與監督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機關、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文明執法、文明執勤和遵守隊容風紀規定等職責。
(二)市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派出機構,為正科級。承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行政執法職能在甌江口產業集聚區內行使的職責。 [2] 

温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直屬單位

温州市園林綠化管理中心
承擔城市園林綠化成果及資源調查、統計工作;承擔園林保護和管理等具體工作;承擔園林科研成果推廣服務工作,開展園林植物病蟲害防治的研究;承擔園林規劃設計和園林行業科技諮詢、工法研究以及園林工程地方標準規範研究工作,開展土壤檢測、環境檢測以及園林廢棄物處置和應用的研究;承擔綠地認建、認養、認管等羣眾性綠化活動。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園管理中心(温州動物園)
負責景山森林公園景區的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負責温州動物園的日常管理和動物保護工作,承擔動物保護教育科普工作。
温州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中心
負責市區生活垃圾、糞便的終端處置和生活垃圾焚燒廠焚燒計量工作;承擔市區建築垃圾處置相關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市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推廣實施等工作;承擔市區生活垃圾處置特許經營項目履約監管相關工作。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負責市管路燈和城市道路、市政橋樑的管理養護工作;負責市區景觀亮化工程的運行管理;承擔市區污水、污泥處理特許經營項目履約監管和市級排水設施運行監管相關工作。
温州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
承擔市管燃氣企業、供水企業安全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城市節水相關工作,協助承擔創建國家、省級節水型城市日常工作。
温州市數字城管信息中心(温州市停車監管中心)
承擔城市管理各類問題的現場採集信息與處理結果信息的分類、處理和報送。受理數字城管服務熱線的投訴和諮詢,負責數字城管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與管理;承擔數字城管社會化服務項目履約監管相關工作,負責信息採集員量化考核的具體工作。 [3] 

温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領導簡介

黃悌敏:局長 [4]  [6-7] 
王朝掌: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城管一處;負責市容環衞、時尚化戰略及衞生城市、歷史文化名城、環保模範城市等創建;聯繫鹿城區和平陽縣城管與執法工作。
姚志泉: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園林綠化處;負責園林綠化、園林城市、森林城市建設工作;聯繫龍灣區和樂清市城管與執法工作。
陳桂雷: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組織人事處、行政審批處、機關黨委;負責體制改革、停車序化管理、工青婦、計生、老幹部工作;聯繫甌海區和文成縣城管與執法工作。
谷一超: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執法監督處、機動大隊;負責執法監督、建築渣土消納管理、“三改一拆”工作、城市管理目標考核、都市化戰略、文明城市創建;聯繫浙南產業集聚區和蒼南縣城管與執法工作。
朱祖榮: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城管二處、指揮中心;負責市政公用、交通治堵工作、數字城管、城建城管協會、防颱防洪工作、信息化戰略、生態化戰略及美麗温州建設;聯繫甌江口產業集聚區和瑞安市城管與執法工作。
劉光瑾: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萬人評議機關中層和基層站所活動;聯繫洞頭區和永嘉縣城管與執法工作。
朱其文:黨組成員、調研員。協助黨組書記狄鴻鵠同志分管政策法規處;負責平安綜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信訪、五水共治、國際化戰略,招商引資;聯繫大羅山和泰順縣城管與執法工作。
張華義:市園林局局長。主持市園林局工作;協助姚志泉副局長負責園林城市創建、園林綠化工作;聯繫生態園城管與執法工作。
餘躍明:副調研員。協助谷一超副局長分管機動大隊、建築渣土消納管理工作;主持城管一處工作。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