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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紅十字會

鎖定
温州市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分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團體 [1]  ,隸屬於温州市人民政府 [1] 
中文名
温州市紅十字會
性    質
社會團體
隸屬關係
温州市人民政府
始建時間
1951年

温州市紅十字會歷史沿革

温州市紅十字會始建於1951年,在十年動亂中被迫中斷活動,在各級領導的重視下,1986年復建温州市紅十字會。
2004年12月,温州市紅十字會正式獨立建制,由市衞生局代管改為由市政府領導聯繫,其他工作關係參照市級羣團辦理,2012年4月建立黨組 [1] 
2022年9月,發起成立温州校園急救教育聯盟 [3] 

温州市紅十字會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機構2個,分別為辦公室和賑災救護處。 [1] 

温州市紅十字會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二、負責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紅十字事業發展規劃、計劃。
三、負責紅十字會備災救災工作,規劃、建設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制訂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組織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參與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
四、依法組織開展社會募捐活動,開展人道救助和服務工作。
五、負責現場救護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普及;負責培訓紅十字救護員;組織羣眾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自救互救。
六、負責在社區開展紅十字服務工作。
七、開展造血幹細胞的捐獻工作。
八、參與無償獻血的宣傳表彰工作;推動遺體、器官(組織)捐獻工作;參與重大疾病的預防宣傳和健康教育。
九、負責建立紅十字團體會員單位,發展紅十字會員和志願者,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和志願服務活動。
十、負責紅十字運動宗旨理念、國際人道法以及七項基本原則的宣傳傳播。
十一、開展與兄弟市紅十字會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依照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基本原則,完成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紅十字會交辦或委託的有關事宜。 [1] 

温州市紅十字會領導信息

2019年7月,温州市紅十字會召開第六屆理事會第四次(擴大)會議,副市長鄭朝陽當選為温州市紅十字會會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