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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政局

鎖定
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温州市民政工作。
2019年3月29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 
2020年12月,被評為“全國民政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2] 
中文名
温州市民政局
局    長
胡正武 [9] 

温州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民政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市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全市革命老區建設相關工作。
(四)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五)負責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縣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羣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全市華僑和港、澳、台居民的收養登記工作。
(七)擬訂全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八)負責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承辦全市涉外、華僑和港、澳、台居民的婚姻登記工作。
(九)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負責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民政事業規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監督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指導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強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社會治理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進程。
(十五)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3] 

温州市民政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處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生產、信訪維穩、辦公自動化和後勤事務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民政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民政行政執法,推進民政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民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民政法制教育和培訓。負責民政科技及標準化工作。
(二)規劃財務處。牽頭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市民政綜合統計工作。負責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及監督檢查。承擔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採購工作。負責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移民經費的管理,指導並督促全市移民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牽頭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基建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局(掛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行政審批處牌子)。負責全市性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負責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信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的登記、監督管理和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等工作。負責市本級並指導縣級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市本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市本級並指導縣級行政審批和服務工作。
(四)社會救助處。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指導全市開展特困人員供養、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負責特殊對象生活救助工作。指導全市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市社會困難羣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革命老區建設和結對幫扶相關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培訓村(居)委會主任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組織、協調、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六)區劃地名處。擬訂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政策及行政區劃總體佈局。負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縣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組織和指導本市地名規劃的編制實施。承辦由市直接管理的地名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組織和指導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社會福利處(掛兒童福利處牌子)。負責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孤兒及其他困境兒童福利與救助工作。指導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負責收養登記管理。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和收養機構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和集中就業工作。牽頭開展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工作。負責兒童福利和收養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養老服務處。負責擬訂全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負責老年人優待工作,參與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負責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社會事務處。負責殯葬管理、婚姻登記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殯葬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公墓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開展殯葬改革、殯儀館建設和殯葬執法工作。承辦港澳台居民、華僑、外國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記及喪葬有關事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 與管理。負責婚姻、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相關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開展。指導全市志願者註冊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志願者服務組織負責人和志願者的培訓和激勵評價工作。承擔市本級取得國家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人員的註冊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慈善工作,指導開展日常性捐贈工作,承擔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十一)移民安置處。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指導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縣(市、區)組織實施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指導移民安置驗收的自驗,組織移民安置驗收初驗工作。檢查、指導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根據省下達的年度移民安置資金稽察計劃開展相關工作。辦理移民信訪工作。
(十二)移民扶持處。指導監督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移民後期扶持規劃,指導各地編制移民後期扶持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市本級後期扶持資金安排。組織開展後期扶持的監測評估、績效評價、稽察等工作。負責新建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十三)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民政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4] 

温州市民政局現任領導

胡正武(局長):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9] 
項雲瑋(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人事教育、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羣團工作,分管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李建良(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機關綜合性工作、宣傳、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政務公開、規劃財務、社會事務、殯葬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財務處、社會事務處、市殯葬管理處、市民政事務中心、市福利彩票管理服務中心(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和市殯儀館(温州民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楊茂富(黨組成員、副局長):青海掛職。
梁 彬(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縣長級):四川掛職。 [11] 
鄭義君(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社會組織管理(行政審批)、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工作,分管社會組織管理處(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行政審批處)、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處、市社會組織發展和社區服務指導中心,聯繫市慈善總會。
洪翔(黨組成員、市移民辦副主任):協助局長負責移民安置、移民發展扶持、移民信訪工作,分管移民安置處、移民扶持處。
何貴寶(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社會福利(兒童福利)和基建工作,分管社會福利處(兒童福利處)、市社會福利院、市兒童福利院,兼管局屬企業改制、局屬物產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置辦理。 [5-6] 
曹丹豔(副局長) [8] 
林慧(副局長) [10] 

温州市民政局獲得榮譽

2021年8月25日,被列入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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