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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證便民

鎖定
減證便民,是黨中央、國務院自2018年起持續深入開展的行動。通過全面清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加快部門信息共享、簡化辦事辦證流程,羣眾辦事時長明顯縮短,行政服務成本有效節約。 [1]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提出12月31日 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1] 
中文名
減證便民
啓動時間
2018年

減證便民改革情況

2019年,經國務院批准,司法部組織天津、上海、浙江等13個省、直轄市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5個部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探索建立“減證便民”的長效機制。 [2] 
2019年8月,國家税務總局印發《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公佈取消一批税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在前期分兩批取消35項税務證明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25項税務證明事項,進一步提升納税人、繳費人辦税繳費便利度,增強減税降費獲得感。 [2]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提出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1] 

減證便民取得成果

截至2019年底,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2018年9月司法部投訴監督平台共收到羣眾相關投訴865件,2019年11月則收到相關投訴15件,投訴量大幅度下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