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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交通管理總站

鎖定
清遠市交通管理總站,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參與擬訂全市道路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等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市道路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出租汽車發展規劃及道路運輸樞紐客貨運輸站(場)建設計劃並負責具體實施;具體負責道路客貨運輸經營、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與檢測、機動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維護行業平等競爭秩序。
中文名
清遠市交通管理總站
級    別
正科級
屬    性
事業單位
所在地
清遠市
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監督檢查有關運輸票證的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專項資金的劃撥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的信息化建設及行業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協助辦理道路運輸行政賠償、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應訴等工作。核定事業編制33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