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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縣教育局

鎖定
清水河縣教育局是清水河縣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清水河縣教育局
上級單位
清水河縣人民政府

清水河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清水河縣教育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縣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檢查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實施。
(三)統籌管理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指導、協調各校(園)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實施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普及學前教育和建設優質高中工作。
(四)指導並組織教育督導工作,依法對全縣教育、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組織開展全縣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佈教育督導報告。
(五)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管理縣級教育經費,積極籌措教育經費,研究制定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監測全縣各校(園)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組織開展全縣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工作和中小學生“兩免一補”、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工作,組織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中小學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執行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及其他人員專業技術等級申報和聘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
(七)指導全縣學校教育教學、科研、德育、體育、衞生、國防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普通大中專院校招生考試工作以及自學考試、成人考試報名工作;研究、制定並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九)綜合管理、指導全縣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基金會、學生社團、信訪、投訴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知識分子工作、統一戰線工作、老幹部工作。
(十)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我縣漢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部門、行業的漢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系統的行風建設、紀檢、監察和教育法制建設;負責管理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的人才合作與交流以及對外宣傳工作。
(十二)管理全縣中小學和直屬二級單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校長和環節幹部。
(十三)負責教育資產管理,指導全縣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組織辦理困難學生資助助學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1] 

清水河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內設20個職能機構,分別為:黨建辦公室、行政辦公室、人事股、結算中心辦公室、督導室、體衞藝股、教科研室、教研室、基教股、幼教股、勤工辦、安全股、德育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招生辦、職成教股、信息股、電教儀器站、師訓股、項目辦。 [1] 

清水河縣教育局獲得榮譽

2021年6月,清水河縣教育局機關黨支部被評為呼和浩特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