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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退位詔書

鎖定
清帝退位詔書,指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元1912年2月12日)清朝最後一位皇帝,愛新覺羅·溥儀頒佈的退位詔書,於是清朝正式滅亡。因溥儀當時年僅六歲,無行為能力,故由隆裕皇太后(孝定景皇后)臨朝稱制。退位詔書共三道,概述圖為辭位正文。退位詔書起草人為清末民初實業家、教育家、政治家江蘇南通海門人張謇 [1-6] 
中文名
清帝退位詔書
外文名
Imperial Rescript of Emperor Xuantong's Abdication
發佈時間
1912年2月12日
詔書起草人
實業家、教育家、政治家張謇
詔書地位
中國歷史帝制時代最後一道退位詔書
名義發佈人
愛新覺羅·溥儀
背    景
中國辛亥革命的大爆發、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南北議和

清帝退位詔書詔書全文

清帝退位詔書 清帝退位詔書
清帝遜位詔書 [7] 
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閒,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
清帝退位詔書 清帝退位詔書

清帝退位詔書起草人

退位詔書起草人為張謇

清帝退位詔書起草過程

1912年1月19日,家住天津的汪榮寶在日記中記載,他聽説遜位詔書已經預備妥帖,三四日必當宣佈。1月22日,汪榮寶聽説“內閣擬就上諭兩道,一為遜國,一為宣戰,閣臣不自擅決,付諸皇族會議。但若採用乙種辦法,閣臣即一律辭職。”這一天是舊曆辛亥年的臘月初四,據張謇日記記載,他於當天來到上海,“知北方遜位詔初三日本可下,以南方一電疑而沮焉。”
張謇所説的“疑而沮焉”,指的是孫中山於1月18日電告伍廷芳,要求由唐紹儀向袁世凱轉告五條要約:一、清帝退位,其一切政權同時消滅,不得私授於其臣。二、在北京不得更設臨時政府。三、得北京實行退位電,即由民國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電問各國,要求承認中華民國彼各國之回章。四、文即向參議院辭職,宣佈定期解職。五、請參議院公舉袁世凱為大總統,如此方於事實上完善。
據伍廷芳在《共和關鍵錄》中記載,由於遜位詔書沒有按照原定計劃於1月21日如期頒佈,他於當天致電孫中山通報與袁世凱之間的交涉情況,同時建議清帝遜位之後,“宜由袁世凱君與南京臨時政府協商,以兩方同意組織統一全國政府”。孫中山收到電文後,於1月22日採取公開通電“就各來電視之,袁意不獨欲去滿政府,並須同時取消民國政府,自在北京另行組織臨時政府,則此種臨時政府將為君主立憲政府乎?抑民主政府乎?人誰知之?縱彼有謂為民主政府,又誰為保證?”
2月2日,專門負責協助內閣大臣起草朝廷詔書聖旨的許寶衡在日記中記載,他於當天到公署,聽説國務大臣入對商酌優待條件,隆裕太后甚為滿意,皇室親貴也表示認可。
2月3日,許寶衡在日記中寫道:“六時起,到公署,總理入對”,羈留上海的張謇在當天日記中記載,他聽説袁世凱(慰廷)當天進宮,“陳説遜位及優待條件”。同一天,袁世凱將經過隆裕太后認可的《關於大清皇帝優禮之條件》九款、《關於皇族待遇之條件》四款、《關於蒙滿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七款,分別列作甲、乙、丙三項電告伍廷芳。
2月4日,張謇在當天日記中寫道:“聞慰廷已有議優待條件之權。”同一天下午,伍廷芳、唐紹儀、汪精衞從上海來到南京。當天晚上,孫中山召集各部總次長在總統府討論袁世凱電告的優待條件。
2月5日上午,臨時參議院開議孫中山交議之優待清室各條件,孫中山委派胡漢民、伍廷芳、汪精衞蒞會説明。參議院對該項條款逐條討論,將《關於大清皇帝優禮之條件》改作《關於清帝遜位後優待之條件》,並對原案中尊號、歲費、住地、陵寢、崇陵工程、宮中執事人員、清帝財產、禁衞軍等項進行修改,刪去第8款“大清皇帝有大典禮,國民得以稱慶”。
2月6日,伍廷芳將參議院議決之修正條款電覆袁世凱,同樣是在這一天,莫里循在給布拉姆的書信中介紹遜位詔書説,“這道諭旨正由梁士詒草擬中,昨天他還同我磋商這件事,他認為在十天之內不可能頒發……”
據汪榮寶日記記載,他於2月6日從天津來到北京,正式參與袁世凱內閣的機要文案,2月8日,袁世凱內閣着手預備清帝遜位之後的各項善後文案,由汪榮寶負責起草《對北方各省督撫宣言》,該項宣言經過樑士詒、袁世凱的補充修改,於2月13日用“全權袁”的名義以《致北方各督撫各府州縣電》為標題公開發表,同時公開發表的還有《關於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佈告》等多項文告。
2月9日,留在北京與袁世凱、梁士詒、袁克定等人直接溝通協商的同盟會會員朱芾煌、李石曾致電汪精衞,所談論的正是《清帝遜位詔書》和另一道遜位優待條件詔書中的關鍵性措辭:“已向袁、梁盡力交涉,舌戰良久,……惟退位事,字樣改為‘以權位公諸天下’。又清帝退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數字,須改為‘大清皇帝尊號源(延)纜(續)如舊’等字。芾思此數字名異實同,似不妨少為退就;為彼留對付清後地步。據梁雲,若民軍能照此答覆,必能即刻宣佈共和。”
莫里循也在當天寫給布位姆的書信中介紹説:“目前已準備了三個文件,1.退位詔書;2.皇帝宣佈退位的文告;3.致各國公使館通函。梁士詒,郵傳部長,正在撰寫退位詔書;文告是大約二十位大臣共同寫成的,致各國公使館的通函是顏惠慶博士用英文寫的,已經譯成中文,目前正由袁世凱審閲。”
同一天,朱芾煌、李石曾致電汪精衞説,他們於當天同見梁士詒,得知“已將遜位詔擬定呈進,念六或念八準發表”。這裏的“念六或念八”,指的是舊曆辛亥年的臘月二十六或二十八日,也就是1912年2月13日或15日。
2月10日,汪榮寶在內閣得知,優待條款的最後版本已經得到南方議和代表伍廷芳回電同意。梁士詒囑託他草擬奏稿於第二天呈遞。飯後,梁士詒又要他按照袁世凱的意思將奏摺修正數處,下午四時脱稿。
2月11日,汪榮寶被內閣電話緊急召回。梁士詒、阮忠樞告訴他説,遜位詔書發表在即,應辦文牘甚多。他當天又草擬電稿及信稿各兩件。同一天,張謇在日記中寫道:“聞清帝已定遜位而中尼。” [8] 

清帝退位詔書史料記載

同日,頒佈《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優待皇室條件》。《清宣統政紀》記載其主要內容是:
甲、關於大清皇帝宣佈贊成共和國體,中華民國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如左:
一、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各外國君主之禮相待。
二、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歲用四百萬兩,俟改鑄新幣後,改為四百萬元。此款由中華民國撥用。
三、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衞人等,照常留用。
四、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中華民國酌設衞兵,妥慎保護。
五、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禮,仍如舊制,所有實用經費,均由中華民國支出。
六、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
七、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八、原有之禁衞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乙、關於清族待遇之條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二、清皇族對於中華民國國家之公權私權,與國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產,一體保護。
四、清皇族免當兵之義務。
丙、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
今因滿、蒙、回、藏各民族贊同共和,中華民國所以待遇者如左:
一、與漢人平等。
二、保護其原有之私產。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四、王公中有生計過艱者,設法代籌生計。
五、先籌八旗生計,於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biàn)俸餉,仍舊支放。
六、從前營業、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
七、滿、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自由信仰。
以上條件,列為公文,由兩方代表照會各國駐北京公使,轉達各國政府。

清帝退位詔書相關詔書

——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閒,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
——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養人者害人。現將新定國體,無非欲先弭大亂,期保乂安。若拂逆多數之民心,重啓無窮之戰禍,則大局決裂,殘殺相尋,必演成種族之慘痛。將至九廟震驚,兆民荼毒,後禍何忍復言。兩害相形,取其輕者。此正朝廷審時觀變,恫吾民之苦衷。凡爾京、外臣民,務當善體此意,為全局熟權利害,勿得挾虛矯之意氣,逞偏激之空言,致國與民兩受其害。著民政部、步軍統領薑桂題、馮國璋等嚴密防範,剴切開導。俾皆曉然於朝廷應天順人,大公無私之意。至國家設官分職,以為民極。內列閣、府、部、院,外建督、撫、司、道,所以康保羣黎,非為一人一家而設。爾京、外大小各官,均宜慨念時艱,慎供職守。應即責成各長官敦切誡勸,勿曠厥官,用副予夙昔愛撫庶民之至意。
——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飭內閣與民軍商酌優待皇室各條件,以期和平解決。茲據覆奏,民軍所開優禮條件,於宗廟陵寢永遠奉祀,先皇陵制如舊妥修各節,均已一律擔承。皇帝但卸政權,不廢尊號。並議定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覽奏尚為周至。特行宣示皇族暨滿、蒙、回、藏人等,此後務當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予有厚望焉。
—-國內登報內容:
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養人者害人,朕欽奉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無非欲先大亂,期保永安,全國各省響應,華夏沸騰,以大局危難,兆民困苦,生靈塗炭,特命內閣遣員與民軍代表協商討論,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指,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得安寧,今全民心理多傾向於共和制度,人心所向,天命可知,全民期盼和平解決,若拂逆多數民心,予亦何忍因一民族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用是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之全國,定為共和立憲之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即由全民選舉並組織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全民安堵,海宇又安,仍閤中華民族之完全領土之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永遠得以退處寬閒,優遊歲月,永受國民之優禮條件,於宗廟陵寢永遠奉祀,中華民族永遠不再實行帝制,先皇陵制如舊妥修各節,均已一律擔承,皇帝永不廢尊號,共保治安,親睹世界昇平民治之告成,胥享共和幸福,予有厚望焉,豈不懿歟,欽此
—-國外登報內容:
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養人者害人,朕欽奉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無非欲先大亂,期保永安,全國各省響應,華夏沸騰,以大局危難,兆民困苦,生靈塗炭,特命內閣遣員與民軍代表協商討論,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指,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得安寧,今全民心理多傾向於共和制度,人心所向,天命可知,全民期盼和平解決,若拂逆多數民心,予亦何忍因一民族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重啓無窮戰禍,則大局決裂,殘殺相尋,必演成民族慘痛,將至震驚,荼毒,禍何忍復言,多害相形,取其輕者,皇朝廷審時觀變,恫吾民之苦衷,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之全國,定為共和立憲之國體,臣務當善體此意,為全局熟權利害勿得挾虛矯之意氣,逞偏激之空言,致國與民兩受其害,嚴密防範剴切開導,俾皆曉然於朝廷應天順人,大公無私之意,至國家設官職,以為民極,所以康保羣黎非為一人一家而設,爾國大小各官,均宜慨念時艱,慎供職守,應即責成各長官敦切誡勸,勿曠厥官,用副予夙昔愛撫庶民之至意,仍閤中華民族之完全領土之大中華民國,豈不懿歟,欽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