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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工部《工程做法》

鎖定
清工部《工程做法》,清代官式建築通行的標準設計規範,原書封面書名為《工程做法則例》,而中縫書名為《工程做法》,共74卷,雍正十二年(1734)刊行,是繼宋代《營造法式》之後官方頒佈的又一部較為系統全面的建築工程專書。 [1] 
中文名
清工部《工程做法》
別    名
《工程做法則例》
出版時間
1734年
ISBN
9787302132295
類    別
建築工程專書
內容簡介
全書內容大體分為各種房屋營造範例和應用工料估算額限兩部分。自土木瓦石,搭材起重,油畫裱糊,以至銅鐵件安裝等作,總計17個專業,20多個工種,分門別類,各有條款詳晰的規程。大木作各卷並附有屋架側樣(橫斷面圖)示意簡圖。
《工程做法》既是工匠營造房屋標準,又是主管部門驗收工程、核定經費的明文依據。應用範圍主要是營建壇廟、宮殿、倉庫、城垣、寺廟、王府等房屋和油畫裱糊工程。對於民間修造,與《清會典·工部門·營建房屋規則》所載禁限條例,相輔為用,起着建築法規監督限制作用,俗稱為“工部律”。清代官式建築,有大式、小式之分,本書所舉27種不同形制的建築物,包括大式建築23例,小式4例。大、小式之分,按所處地位或用途而區別。封建社會,建築間數多寡,標誌着使用者的身分地位。清代宮殿建築以九五間數為尊,宅第民居,多不過三間,或三間兩耳,一正兩廂。
《工程做法》規定了各間房屋的名稱。以五開間為例,中間一間為明間,靠近明間的左右兩間稱為次間,左右兩端的兩間稱為梢間。房屋的寬度明間最大,依次遞減,或者一概相等。建築物間數一般取單數,如一、三、五、七、九間,極少使用雙數。書中所編各例,多屬單體建築,以長方形為主,宮殿和民居通用,形成一種常行格式。清制以鬥口為標準,鬥口即平身科斗栱大斗迎面安裝翹昂處的刻口寬度,也就是材本身的寬度。自一寸至六寸分為十一個等級,每等相差半寸。
按照《工程做法》規定大自地盤佈局,間架組成格式,小至部件徑寸大小,卯眼出入搭接長短,多用鬥口表示。按照所選口分尺寸,大致可以求得整個建築的主要尺寸。根據構造要求,另有固定的輔助數字,配合鬥口數,作為調整局部尺寸之用。口分等級雖多,通常應用時最大不過四寸半,一般使用三寸半至二寸半鬥口,小則使用一寸半鬥口。大式不帶斗栱做法,則直接用營造尺度量。木構建築,以大木作為主,石、瓦、土工安磉築基,台明方廣,都以大木作地盤佈局為依據。彩畫油飾之工,大都因襲明代遺製成法,變化不大。
《工程做法》在總結前代傳統經驗成果的基礎上,定出一代營造準繩,但對匠作操作技術,往往疏於記述,如大木放線方法,柱木側腳、生起之制,見於清代的建築實例尤多,而在本書中則沒有記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