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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表性瘢痕

鎖定
淺表性瘢痕又稱扁平瘢痕。是因皮膚受輕微擦傷,或由於淺二度燒傷,或由於皮膚受表淺的感染後所形成, 一般僅累及表皮及真皮淺層。癒合好,瘢痕 增生程度小。外觀稍粗糙,有時有色素改 變,局部平而軟,與皮下組織無粘連,有時有色素沉着,無功能障礙。(顧珊智) [1] 
中文名
淺表性瘢痕
釋    義
各種創傷後所引起的正常皮膚組織的外觀形態和組織病理學改變的統稱
瘢痕(scar)是各種創傷後所引起的正常皮膚組織的外觀形態和組織病理學改變的統稱,它是人體創傷修復過程中必然的產物。瘢痕生長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發生各種併發症,諸如外形的破壞及功能活動障礙等,給患者帶來巨大的肉體痛苦和精神痛苦,尤其是燒傷、燙傷、嚴重外傷後遺留的瘢痕。
參考資料
  • 1.    官大威.法醫學辭典: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