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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遺傳

鎖定
查爾斯達爾文於1859年提出他的進化論時,其主要問題之一是缺乏遺傳的潛在機制。達爾文相信混合遺傳和後天性狀的遺傳(泛生)。混合遺傳只會在幾代人羣中導致人口統一,然後消除自然選擇可能起作用的羣體的變異。這導致達爾文在後來的“物種起源”及其後來的生物學著作中採用了一些拉馬克思想。達爾文對遺傳的主要方法是概述它是如何起作用的(注意到在繁殖時父母未明確表達的特徵可以遺傳,某些特徵可能與性別相關等)而不是潛在的機制。
中文名
混合遺傳
外文名
blending inheritance
基本信息
一種遺傳機制的假説
提出人
達爾文(Charles Darwin)
見載刊物
《遺傳學名詞(第二版)》 科學出版社
公佈時間
2007年 [2] 
混合遺傳是19世紀提出的一種生物學理論。該理論認為,後代繼承了親本的所有性狀,即父母對該性狀表現的平均值。例如同種花卉的紅色品種與白色品種的雜交將產生粉紅色花後代。
查爾斯達爾文提出的泛生遺傳學理論,通過描述身體各部分對卵子或精子的貢獻,暗示着混合遺傳。他的這種機制導致弗利明·詹金(Fleeming Jenkin)攻擊自然選擇,理由是在有時間進行自然選擇之前,混合遺傳會稀釋任何新穎的有益性狀。
1900年以後 [1]  ,在現代遺傳學的發展過程中,人們普遍接受孟德爾的遺傳理論,從而放棄了混合遺傳。
參考資料
  • 1.    劉祖洞.遺傳學.北京市: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1月:7-36頁
  • 2.    混合遺傳  .911查詢[引用日期202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