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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我局為主管全縣市政公用行業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城鎮市容市貌綜合管理的縣政府工作機構。 [1] 
中文名
淳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管部門
淳安縣政府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2)研究制定和實施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計劃;並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年度計劃安排。
(3)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負責全縣住宅產業化、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劃分,管理房地產轉讓、抵押和租賃工作;指導和推進舊城、舊房改造和城鎮住宅建設。
(4)指導全縣城鎮和村鎮建設。組織實施千島湖鎮市政公用事業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市政基礎設施、燃氣、園林綠化、市容環衞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縣風景名勝區工作。
(5)負責管理建築和房地產行業的對外經濟合作。指導建築、安裝、裝飾、房地產企業開拓縣外市場、發展對外工程承包、房地產市場、勞務合作等業務。
(6)負責城建檔案、城建信息工作,負責對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與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行業統計等工作。
(7)指導監督全縣的建築活動,負責對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程質量監理及施工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規範建設市場,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投標
(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