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證綜合指數
鎖定
深證綜合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
- 中文名
- 深證綜合指數
- 外文名
- The Shenzhen Composite Index
- 編制機構
- 深圳證券交易
深證綜合指數簡介
指數圖(3張)
從2007年11月19日起,變更為從上市第十一個交易日起納入指數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按下式調整。
深證綜合指數基日指數
(1)深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1年4月4日開始發佈。基日指數為100。
(2)深證A股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2年10月4日開始發佈。基日指數定為100。
(3)深證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8日為基日,1992年10月6日開始發佈。基日指數定為100。
(4)成份指數類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1995年1月23日開始發佈。基日指數定為1000。
(5)深證基金指數以2000年6月30日為基日,2000年7月3日開始發佈。基日指數定為1000。
深證綜合指數指數種類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有:
(3)深證基金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計算方法
(2)兩類指數的權數分別為:
綜合指數類:股份數=全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數
成份股指數類:股份數=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數
(3)指數計算公式是
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每日連鎖計算公式: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指數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總市值。
指數股B股總市值=∑ (指數股B股股價×指數股B股之股份數)×上週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為保證成份股樣本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成份股不搞終身制,深交所定期考察成份股的代表性,及時更換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選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當然,變動不會太頻繁,考察時間為每年的一、五、九月。
深證綜合指數計算範圍
(1) 納入指數計算範圍的股票稱為指數股。
(2) 綜合指數類的指數股是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深證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深證B股指數。
(3)成份股指數類的指數股(即成份股)是從上市公司中挑選出來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於計算深證成份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成份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成份B股指數。成份股按其行業歸類,其A股用於計算行業分類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選取方法
1. 確定入圍公司。確定入圍公司的標準包括上市時間、市場規模、流動性三方面的要求:
(1) 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應當在3個月以上。
(2) 有一定的上市規模。將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佔市場比重(3個月平均數)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排列並累加,入圍公司居於90%之列。
2.確定成份股樣本。根據以上標準確定入圍公司後,再結合以下各項因素確定入選的成份股樣本:
(1) 公司的流通市值及成交額;
(2) 公司的行業代表性及其成長性;
(3) 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考察過去三年);
(4) 公司兩年內的規範運作情況。對以上各項因素賦予科學的權重,進行量化,就選擇出了各行業的成份股樣本。
上證綜合指數
深證成份股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一種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價走勢。
上證30指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一種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A股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30種樣本股票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數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A股的股價走勢。
- 參考資料
-
- 1. 基日指數總市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