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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鎖定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是深圳市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協調科技發展和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深圳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管理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科技計劃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規劃和政策,培育、扶持、服務高新技術企業,並主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動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參與推動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市高新區的建設和管理等。
2019年2月1日,正式掛牌運作。 [1] 
中文名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外文名
Shenzh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mmission
成立時間
2019年2月1日
辦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五樓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強市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
(三)牽頭建立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擬訂市級財政科技計劃並實施。擬訂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四)擬訂全市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計劃、政策和措施,負責管理市自然科學基金。統籌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諾貝爾獎實驗室、基礎研究機構等創新平台建設。組織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制市重大科技計劃(專項)、重點領域研發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對接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負責推進科技國防動員、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產學研結合相關工作。
(六)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發展。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公共服務體系、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統籌推進我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七)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劃,推動高水平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辦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
(八)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組織開展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負責海外創新中心認定與評價。組織國(境)內外及區域間科技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九)負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以及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等的推薦提名工作。
(十)負責安全生產重大科技攻關及技術研究的組織指導工作,並在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安全生產重大科研項目投入、安全生產領域重大研究成果推廣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內設機構

秘書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牽頭項目申請受理,承擔信息化、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督辦、接待、計生、綜治、後勤保障、對口扶貧等工作;統籌政府績效評估,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政策法規處(審批綜合處)
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勵科技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國(境)內外區域間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協調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協調深港創新圈建設,負責海外創新中心認定與評價。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劃, 牽頭科技金融有關工作。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實施和行政執法行為,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擔科技扶貧、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務。組織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知識產權示範園區建設工作,協助推進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建設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資源配置和管理處
承擔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協調管理工作,協調委內業務審批系統的建設與完善,監督科技項目評審,指導科技評審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承擔科技獎勵評定工作。組織全委財政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內部審計等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科技監督和誠信建設處
承擔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市科研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信訪、投訴、申訴處理等工作。牽頭組織項目專家驗收和審計、項目績效評估,承擔科技計劃監督管理、統籌資金追償等相關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基礎研究和平台基地處
擬訂全市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計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管理市自然科學基金工作。組織科研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科技創新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國家和省、市重大平台基地和創新載體的建設、認定和管理工作。擬訂創新平台分類考核評估標準並推進實施,承擔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工作。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科學數據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承擔科研機構確認、科普基地確認等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電子信息科技處
牽頭技術攻關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牽頭擬訂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承擔科技創新券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擬訂並實施電子信息領域科技專項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實施相關領域基礎研究、技術攻關、科技重大專項,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會議和活動。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生物科技處(社會發展科技處)
擬訂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專項政策和規劃,推動生物、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安全生產、農業等民生領域科技進步與協同創新。組織推進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牽頭實施可持續發展專項。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實施相關領域基礎研究、技術攻關、科技重大專項,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會議和活動。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智能裝備製造處
牽頭高新技術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重大專項佈局規劃建議。對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承擔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在深圳的實施及相關基金的配套資金管理工作。承擔科技國防動員、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擬訂並實施高端裝備製造、航天航空、海洋等領域科技專項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實施相關領域基礎研究、技術攻關、科技重大專項,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會議和活動。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高新技術處
牽頭科技統計、高新區火炬統計和科技形勢分析相關工作。承擔企業研發資助、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加計扣除、深圳質量、深圳標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擬訂並實施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等領域科技專項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實施相關領域基礎研究、技術攻關、科技重大專項,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會議和活動。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區域創新和成果轉化處
組織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規劃建設,協調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產業佈局和園區政府投資項目規劃,完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創新政策和制度體系。承擔園區內相關政府投資項目、基本建設工作。承擔高新區創新型產業用房配置和管理,協調高新區產業用地管理工作。組織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內國家級產業化基地建設,促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專業園區載體建設。牽頭創新創業相關工作,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組織創客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載體建設。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外國專家和科技人才服務處
擬訂引進國(境)外智力、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劃工作,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開展廣東省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及永久居留資格推薦。組織實施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引進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專項工作,參與實施“鵬城孔雀計劃”相關工作。承辦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黨羣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3]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機構

深圳市科技創新戰略研究和技術轉移促進中心
(一)開展科技創新戰略、政策及產業研究,提供科技情報、資訊等信息,為宏觀政策制定提供支撐。
(二)承擔全市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技術交易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技術轉移機構培育和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事務性工作。
(三)開展技術市場統計分析和研究;組織開展全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四)推動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國家技術轉移南方中心的建設與管理。
(五)負責虛擬大學園的建設、管理與服務,協助虛擬大學園成員院校在深建設產學研基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
(六)承擔技術轉移、虛擬大學園相關公共技術平台用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受委託承擔國家、省、市創新創業大賽的組織實施工作。
(八)協助開展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及基礎研究科技計劃管理等相關工作。
(九)完成市科技創新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促進中心
(一)負責深圳軟件園、國家集成電路設計深圳產業化基地、深圳生物孵化器等各類高技術產業載體及配套支撐體系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二)承擔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宣傳與推廣交流工作。
(三)負責提供人才、項目產業化支撐、科技項目孵化等科技相關專業服務。
(四)負責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平台的建設、運營、管理等工作。
(五)組織開展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共性技術相關科研工作,提供軟件和集成電路專業技術服務及培訓。
(六)承擔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相關產業用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科技創新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科技評審管理中心
(一)負責組織全市科技項目評審相關管理服務工作,協助科技項目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及管理等工作。
(二)協助開展科技評估相關工作。
(三)完成市科技創新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高新區綜合服務中心
(一)負責市政府投入高新區(示範區)相關國有資產的統籌管理和服務,承擔高新區(示範區)相關科技服務、配套服務產業用房的建設和管理。
(二)配合市、區有關部門完善高新區(示範區)公共配套服務體系。
(三)負責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台、創業投資服務廣場的管理,組織高新區(示範區)企業開展國際合作和投融資交流活動。
(四)負責市科技金融服務平台的建設,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負責高新區(示範區)知識產權服務平台建設。
(五)承擔高新區(示範區)黨建、宣傳、接待、交流合作相關工作。
(六)配合市、區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園區安全生產、勞資糾紛及突發事件處置等事務。
(七)承擔科技報告相關工作;協助開展科技項目驗收、科技人才項目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重大科技創新機構、載體、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協助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企業孵化載體認定、資助等工作。
(八)開展高新區(示範區)相關統計調查及運營評價工作。
(九)完成市科技創新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深圳雲計算中心)
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深圳雲計算中心),總投資12.3億元,一期建設用地面積1.2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4.3萬平方米。主機系統由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研製、曙光信息產業(北京)有限公司製造,2010年5月經世界超級計算機組織實測確認,運算速度達每秒1271萬億次,排名世界第二,該項目是國家863計劃、廣東省和深圳市重大項目。 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深圳雲計算中心)系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下設:系統運行部、研究開發部、高性能計算室、市場拓展部、行政管理部(第二市場拓展部)、網絡安全室,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90%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多數具有海外留學經歷。 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深圳雲計算中心)立足深圳、面向全國、服務華南、港、澳、台及東南亞地區,將承擔各種大規模科學計算和工程計算任務,同時以其強大的數據處理和存儲能力為社會提供雲計算服務,將建成功能齊全、平台豐富、高效節能、國際一流的高性能計算研究開發中心和雲計算服務中心。 [5]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現任領導

主任:張林 [7] 
邱宣 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方琳 黨組成員、副主任(正局職)
鍾海 黨組成員、副主任
婁巖峯 黨組成員、副主任
黎慧來 黨組成員、副主任、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局長 [6] 
沙新華 一級調研員(原副巡視員)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