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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

鎖定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是廣東省案件量最大的基層檢察院,在龍華、光明區成立前,其司法轄區包括寶安區、龍華新區和光明新區。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於1993年元旦正式掛牌。 [1] 
中文名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
成立時間
1993年
辦公地址
深圳市寶安區龍井二路8號
性    質
檢察院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歷史沿革

寶安區檢察院的前身是寶安縣人民檢察院,創建於1956年6月,1976年被撤銷,1978年恢復。1979年因寶安縣改為深圳市,同年寶安縣人民檢察院改為深圳市人民檢察院。1980年8月,深圳經濟特區正式成立。1982年重新組建寶安縣人民檢察院。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撤銷寶安縣人民檢察院,設立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和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於1993年元旦正式掛牌。 [1-2]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 綜合業務大樓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領導分工

姓名
職務
工作分工
黨組書記、檢察長
主持全面工作
榮東久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分管檢務保障部、第六檢察部
熊峯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潘少暉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分管第一檢察部、第五檢察部
黃曉山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分管政治部
張萍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分管第二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綜合業務部
王文波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分管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第三檢察部
參考資料: [3]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所獲榮譽

建院以來,先後獲得全國“人民滿意檢察院”、全國第五次“雙先”會“模範檢察院”、全國“基層檢察院業務示範院”、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全國先進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示範單位等榮譽稱號, 在全國檢察機關“基層民行檢察工作推進年”專項活動中被評為先進基層檢察院,蟬聯兩屆“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四屆“全國檢察機關派駐監管場所一級規範化檢察室”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1] 
機構職能 機構職能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