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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潘集區統計局

鎖定
根據中共淮南市委辦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潘集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0〕10號)精神,設置潘集區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淮南市潘集區統計局
上級單位
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政府

淮南市潘集區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實施國家、省、市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衞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組織實施市對縣區、鄉鎮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工作,承擔鄉鎮、街道工業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考核的相關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淮南市潘集區統計局內設機構

不設內設機構。 [1] 

淮南市潘集區統計局人員編制

潘集區統計局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局長1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