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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停戰協定

鎖定
中華民國南京政府外交次長郭泰祺與日本陸軍中將植田謙吉分別代表本國政府於1932年5月5日在上海簽訂的停戰協定。又稱《上海停戰及日方撤軍協定》。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進一步擴大對中國的侵略。1932年1月28日進攻上海。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等部奮起抵抗。日本的軍事行動同時損害了西方列強的在華利益,歐美各國對日表示不滿,於29日出面進行調停。2月,國際聯盟作出決議,要求中日雙方停戰談判。中日雙方於3月14日在英國駐上海總領事館舉行停戰談判,於5月5日簽訂該協定。共5條和3個附件。主要內容有:自1932年5月5日起,確定停戰。雙方軍隊盡其力之所及,在上海周圍停止一切敵對行為。關於停戰情形,遇有疑問發生時,由西方國家的代表進行調查;中國軍隊在協定所涉及區域內之常態恢復,未經決定辦法以前,留駐其現在地位;日本軍隊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面之越界築路地域,如“一・二八”事變之前的狀態;為證明雙方之撤退起見,設立共同委員會,與會西方國家代表列入委員。該委員會協助佈置撤退的日本軍隊與接管的中國警察間移交事宜,以便日本軍隊撤退時中國警察立即接管。除協議正文外,會議記錄還作了三項對中國極為不利的諒解:①南京國民政府同意取締全國的抗日運動。②第十九路軍換防,調離上海。③南京國民政府同意在浦東和蘇州河南部,以及龍華對岸若干地區不駐紮中國軍隊。據此,中國實際上承認日本軍隊可以長期留駐吳淞、閘北、江灣引翔港等地,而中國軍隊卻不能在上海周圍駐紮設防。該協定使日本躲過外交危機,為其再次侵略中國積蓄力量,同時也維護了歐美列強的在華利益。根據協定,中國軍隊不能在上海佈防,從而使上海門户大開,為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提供了條件。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