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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
鎖定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是指在用户比較集中的地區設置的儲存、銷售液化石油氣的場所。液化石油氣在氣庫經卸載、儲存和週轉後運輸到儲配站(站內可以灌瓶)或儲存站進行儲存,儲存的液化石油氣在儲配站的灌瓶間進行灌瓶後,根據用户的需要,通過汽車配送到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將液化石油氣實瓶出售給用户。
供應站一般由氣瓶庫區和管理區兩部分組成,主要包括氣瓶庫、辦公室、值班室和設施。供應站氣瓶庫可與辦公室、值班室等佈置在同一建築內,也可分開佈置,當佈置在同一建築內時,相鄰之間的隔牆應為防火牆,防火牆不得開設孔洞、門窗,氣瓶庫與辦公室、值班室等分開佈置時,應用實體圍牆把氣瓶庫與管理區隔開,氣瓶庫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得小於30m。
- 中文名
-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
- 配送模式
- 瓶裝液化石油氣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相關部門
氣瓶庫儲氣總量不超過10m³,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管理室除外)不應小於10m,氣瓶庫與主要道路的間距不應小於10m,與次要道路不應小於5m,距重要公共建築不應小於25m。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相關背景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028-2006),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的供應按其氣瓶總容積V分為三級,並應符合下表規定: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的分級
名稱 | 氣瓶總容積(m3) |
Ⅰ級站 | 6<V≤20 |
Ⅱ級站 | 1<V≤6 |
Ⅲ級站 | V≤1 |
注:氣瓶總容積按實瓶個數和單瓶幾何容積的乘積計算。
20m3,相當於15kg氣瓶560瓶左右;
6m3,相當於15kg氣瓶170瓶左右;
1m3,相當於15kg氣瓶28瓶左右;
其中,液化石油氣密度(液態)≈420kg/m3。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供應户數
根據《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2006,Ⅰ級站相當於原規範的瓶裝供應站,其供應範圍(規模)一般為5000~7000户,少數為10000户左右。這類供應站大都設置在城市居民區附近,考慮經營管理、氣瓶和燃器具維修、方便客户換氣和環境安全等,其供應範圍不宜過大,以5000~10000户較合適。
Ⅱ級站供應範圍宜為1000~5000户,相當於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 50180規定的1~2個組團的範圍。該站可向Ⅲ級站分發氣瓶,也可直接供應客户。
Ⅲ級站供應範圍不宜超過1000户,因為這類站數量多,所處環境複雜。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配送模式
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配送常見模式為,用户撥打送氣客服中心電話,客服中心通過配送中心管理系統向用户附近門店下訂單,然後由門店安排送氣工上門送氣,從電話響應到送氣完畢整個過程要求在兩小時內完成,供應站服務半徑要求在4公里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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